06/08/2026
【聯邦法院叫停H-1B十萬美元新規,但這是否代表H-1B申請已恢復正常?】
今天麻州聯邦地方法院在 State of California v. Mullin 一案中作出一項可能影響整個H-1B制度的重要判決。法院裁定,川普政府於2025年推出的H-1B「十萬美元付款要求」違反美國憲法及《行政程序法》,因此宣布相關政策違法並全面撤銷(vacated)。
對許多正在規劃H-1B申請的企業與外籍專業人士而言,這無疑是一項重大勝利。然而,如果因此認為H-1B制度已恢復正常運作,恐怕仍然言之過早。
事情要從2025年9月說起。當時川普總統發布第10973號總統公告,要求部分H-1B申請案件在提出申請之前,雇主必須額外支付10萬美元。政府宣稱,此舉是為了防止企業濫用H-1B制度、保護美國勞工,並提高企業聘用外籍專業人才的門檻。
從公告文字來看,這項規定主要針對人在美國境外、需要先取得H-1B簽證才能入境工作的申請人。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移民局與國務院進一步擴大了解釋範圍。即使申請人在遞件時身處美國境內,只要因為身分即將到期、資格限制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辦理Change of Status,必須透過Consular Processing完成程序,雇主同樣被要求支付這筆10萬美元費用。
換句話說,受到影響的並不只是從海外新聘員工。許多原本已經在美國工作的外籍專業人士,也可能因為技術性的身分問題而被納入適用範圍。對企業而言,10萬美元的額外成本遠遠超過一般H-1B案件所需支付的政府規費與律師費總和,因此不少雇主選擇延後招聘計畫,甚至直接放棄聘用外籍人才。根據媒體報導,從這個政策實施以來,至少有85家公司已經支付了10萬美元的費用。
法院此次判決的核心理由其實相當直接。法官認為,這筆10萬美元付款並非一般行政規費,而更接近一種「稅」。根據美國憲法,課稅權屬於國會,總統不能僅透過行政命令自行創設新的稅負。國會設計移民申請費用的目的是「彌補裁決成本(Recoup Cost of Adjudication)」,而非作為政府的收入來源。法院指出,《移民與國籍法》雖然授權總統在特定情況下限制外國人入境,但並未授權總統要求企業額外繳納10萬美元才能申請H-1B。因此,不論是總統公告本身,還是移民局後續發布的執行政策,都超出了法律授權範圍。
法院同時指出,移民局在執行這項政策時,也沒有遵守《行政程序法》規定的正式法規制定程序。政府沒有事先公告、沒有公開徵求意見,也沒有充分評估政策對州政府、公立大學、研究機構、醫療機構及其他雇主的影響。這些程序上的缺陷,成為法院判定政策違法的另一項重要理由。
從實務角度來看,這項判決意味著移民局目前不能再以雇主尚未支付10萬美元為理由拒絕批准H-1B申請。因此,理論上而言,人在美國境外的申請人,現在可以請雇主重新啟動H-1B申請,而不必先承擔這筆巨額費用。同樣地,那些因無法辦理Change of Status而必須透過領事程序完成申請的人,也不應再受到10萬美元規定的限制。
然而,事情恐怕還沒有結束。根據過去幾年的經驗,只要涉及川普政府的重要移民政策,聯邦政府幾乎一定會提出上訴。本案接下來很可能進入第一巡迴上訴法院。由於案件涉及總統在移民領域的權力範圍,以及INA第212(f)條款的解釋問題,因此未來持續上訴到最高法院的可能性相當高。此外,在上訴期間,上訴法院也有可能允許政府繼續收取10萬美元的費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政府最終無法透過10萬美元規定達成限制H-1B的目的,仍然可能透過其他「手段」達到相同效果。
近一年來,許多移民律師已經明顯感受到H-1B案件的審理速度正在大幅放慢。過去普通程序(Normal Processing)的H-1B案件,通常四到六個月便能獲得結果;如今許多案件往往需要接近一年時間才能完成審理。這種延遲對雇主帶來極大的壓力。尤其是在H-1B Extension案件中,員工雖然可以在申請遞交後依據自動延長規定繼續工作,但最長僅限240天。如果移民局在240天內仍未作出決定,企業便可能面臨員工無法繼續工作的風險。
結果就是,越來越多企業被迫支付目前高達2,965美元的Premium Processing加急費用,以確保案件能夠及時獲得處理。某種程度上,即使10萬美元政策遭到法院阻止,政府仍可能透過延長審理時間的方式,提高企業聘用外籍人才的成本。
此外,近期許多H-1B案件收到補件通知(RFE)的比例也明顯提高。除了傳統的專業職業(Specialty Occupation)問題之外,實務上也開始出現一些過去較少見的新類型補件要求。這些額外的審查程序雖然不像10萬美元政策那樣受到媒體關注,但同樣會增加企業的人力成本與法律費用,也會延長案件處理時間。
除此之外,美國勞工部近期提出的 Prevailing Wage Rule 草案,也可能成為未來限制H-1B使用的另一項重要工具。2026年3月,勞工部正式公布新的薪資計算規則草案,計畫大幅提高H-1B、H-1B1、E-3及PERM勞工認證案件的最低薪資門檻。
依據現行制度,政府將職位薪資區分為Level I至Level IV四個等級,並依據勞工統計局(BLS)薪資資料計算Prevailing Wage。新提案則大幅提高各級距的計算標準:Level I由第17百分位提高至第34百分位;Level II由第34百分位提高至第52百分位;Level III由第50百分位提高至第70百分位;Level IV則由第67百分位提高至第88百分位。
根據勞工部自身估算,新制度若正式生效,每位外籍員工的平均認證薪資將增加約14,000美元。受影響最大的將是大量使用Level I及Level II薪資等級的科技公司、新創企業,以及剛畢業國際學生常見的職位,例如軟體工程師(Software Engineer)、資料分析師(Data Analyst)及商業分析師(Business Analyst)等。未來許多雇主可能必須提供更高的薪資才能符合H-1B或PERM申請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薪資改革與10萬美元H-1B規定其實反映出相同的政策思維。兩者的共同目標,都是提高企業使用H-1B制度的成本,進而降低對外籍專業人才的依賴。不同的是,10萬美元規定是透過總統公告直接增加申請成本;而Prevailing Wage Rule則是透過《行政程序法》規定的正式法規制定程序進行,包括公告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及發布最終規則。因此,即使未來面臨司法挑戰,這類透過完整程序制定的法規,往往比單純的行政命令更容易經得起法院檢驗。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近期第一個因違反《行政程序法》而遭法院否決的重要移民政策。就在本案判決前三天,羅德島聯邦法院在 Dorcas v. USCIS 一案中,同樣裁定移民局針對39個Travel Ban Countries國民所實施的大規模案件凍結政策違法。法院認為,移民局不能僅因申請人的國籍或出生國家,就無限期停止審理其庇護、工作許可、身分調整或歸化申請。
在Dorcas案中,法官的一段話尤其值得深思。法官指出,移民申請人長期被要求「依法行事」、「按照正確程序辦理移民」,但在該案中,真正沒有依法行事的反而是政府自己。法院強調,法治必須平等適用於所有人,政府同樣有義務遵守法律與程序規範。
從H-1B十萬美元案到Dorcas案,可以看到一個越來越明顯的共同趨勢。聯邦法院並不是在評價政府移民政策本身的好壞,而是在審查政府是否依法行使權力。即使是在移民與國家安全領域,行政機關仍然必須遵守國會制定的法律,也必須遵守《行政程序法》所要求的程序規範。重點在於,行政機關不能為了追求政策目標而繞過法律程序,更不能透過總統公告、內部備忘錄或行政命令創設國會從未授權的權力。
這次判決雖然讓部分原本因10萬美元規定而停擺的人才招募計畫有機會重新啟動,但這並不代表H-1B制度已經完全恢復到過去的狀態。無論是未來的上訴結果、持續延長的案件審理時間、增加的補件要求,還是即將到來的Prevailing Wage改革,都顯示本屆政府仍在透過不同方式重新塑造H-1B制度。對企業與外籍專業人士而言,未來幾年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恐怕已不只是「能否申請H-1B」,而是「申請H-1B的成本究竟會提高到什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