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26
看到北檢的李檢察官查出共諜個資案,其實大部分的廣義司法從業人員,我相信只要給予多些空間,都是很願意主動利用自己的專業跟經驗,讓法規範體系可以起到更大的作用。
但我自己也常想,假如是我面對到那麼多千篇一律的詐欺、妨害名譽跟 AI 書狀,我能被消磨多久?
做為律師,除了真的替有法律爭議的當事人謹慎地提出是否提訴的法律意見,能夠透過自己的服務模式,讓更多法律爭議可以提前預防給避免掉,也算自己能盡的努力。
至於圖中這個律師,能用的方式就更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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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檢察官接到一件普通輪分案件,內容是網友檢舉黃柏崴威脅散布他人個資,李檢察官看到檢舉信附上的截圖,被害人遭公開的個資不只有住家地址、電話,還有精準的身分證字號與父母身分,李檢察官覺得奇怪,傳喚被害人了解狀況。
被害人強調,絕對沒有在網路上留過身分證字號,並指出另外還有一個帳號王大偉也有辦法取得個資, 2 人早已成為網路公敵,但怎麼告都沒用,黃柏崴甚至自行公開一份不起訴書,炫耀自己出庭辯稱是上網肉搜時剛好找到相關資料,獲檢察官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
李檢察官找到全國各地檢署處理過分的黃柏崴、王大偉被告案件,發現如果個案判斷的話,的確有可能判斷為普通的網友肉搜行徑,但 2 人前後共約 10 次被告情節相仿,都是毫不掩飾地,在對特定人放話後的很短時間內就公布個資,比較像是手邊有資料庫,而非漫無目的搜尋所得。
李檢察官花了半年多的時間整理網路爬文、檢察內部資料,決定說出自己的大膽假設,獲得主任檢察官的支持,在 2026 年 4 月指揮司法警察搜索黃柏崴、王大偉,赫然發現 2 人根本是舊識好友,不但共享從暗網取得的國人個資檔案,還會彼此分享新增資訊,進而查出被告遭中國國安人員吸收,兜售我國政府文件的離譜犯行,將黃柏崴、王大偉聲押獲准並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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