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6/2026
隨著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房產傳承成為許多家庭必須面對的課題。然而,生前贈與、親屬買賣與死後繼承,在法律及稅務上的效果大不相同,選錯方式,可能讓下一代多負擔數百萬元稅金。
1. 生前贈與不一定最省稅,可能同時面臨多重稅負
不少人認為提早把房子過戶給子女,可以避免未來遺產稅,但實際上生前贈與可能同時涉及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及未來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
尤其受贈取得的房屋,在適用房地合一稅時,取得成本通常不是市價,而是依法認定的成本,若日後出售房屋,可能因成本較低而產生較高的課稅所得,導致整體稅負反而增加。因此,生前贈與並非所有情況都較有利,仍須依房屋取得時間、持有成本及未來規劃綜合評估。
2. 二親等買賣並非不能做,但容易面臨稅務審查
部分家庭會選擇以買賣方式將房屋移轉給子女,希望提高未來出售時的取得成本。
然而,二親等親屬間的交易,稅捐機關通常會審查是否屬於真實買賣。若無法提出資金來源、付款紀錄或交易事實等證明,可能被認定屬於贈與,而重新課徵贈與稅。此外,出售方仍可能須負擔土地增值稅,因此親屬買賣未必比贈與更有利。
3. 繼承具有稅務優勢,但仍須依個案規劃
依現行制度,因繼承取得的不動產,移轉時原則上免徵土地增值稅;若遺產總額扣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未達課稅門檻,也可能毋須繳納遺產稅。
此外,部分於房地合一稅施行前取得的不動產,在符合相關規定下,繼承人出售時仍可能適用舊制課稅方式,整體稅負可能比生前贈與更低。不過,是否適用舊制、房地合一稅或其他優惠規定,仍須依房屋取得時間、出售時點及個案事實判斷,並非所有案件都能一體適用。
房產傳承沒有絕對最好的方式,真正重要的是依家庭成員、財產種類、持有期間及未來處分規劃,選擇最適合的傳承模式。若在移轉前先做好法律及稅務評估,往往比事後補救更能避免高額稅負與家族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