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2026
面對AI書狀帶給法官及從業人員的一些問題(頁數過多、內容重複、當事人自己都沒看),或許司法院可以考慮比照憲法訴訟裡的書狀規則,訂定民事、家事案件的頁數上限、格式及內容的要求
例如於特定類型的單純案件中限縮起訴狀/聲請狀為10頁或20頁以內(不含附件);
或是針對書狀格式進行更明確的要求限制(搭配未補正以裁定駁回的制度),例如:請求權基礎(應特定法源)、基礎事實、法律上理由等。
在案件仍由自然人法官審理的時代,有些限制還是必要的。
法院將被AI訴狀淹沒!如果不得不自己寫訴狀的建議
最近諮詢遇到民眾拿三十幾頁的訴狀給我看,我和他說這頁數這麼多,今天時間有限不可能看完,民眾也老實告訴我是GPT寫的。
我和他說:現在法院被詐欺案件淹沒,接下來可能被民眾用AI生成堆疊的書狀淹沒。
建議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法官,你分配給案件的時間有限,你會希望看到什麼訴狀?什麼訴狀你看得下去?強烈建議:
一、請求與法律依據寫清楚,務必正確!
二、去蕪存菁,在爭點相對單純下,請嘗試將三十幾頁的內容濃縮到三至五頁之內。
三、訴訟要看的是證據,有證據才能呈現事實,重點不是AI怎麼說。與其寫一堆長篇大論,不如好好呈現與標示出對應事實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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