瑋燁法律事務所

瑋燁法律事務所 《服務據點》
台北所: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77號9樓之1
台中所:台中市東區大智路49號2樓

同樣是被罵、被冷凍、被調去坐角落,為什麼有的成立、有的不成立?🤔近年已有數則法院認定構成職場霸凌並判賠的判決。把成立與不成立放在一起看,界線其實很清楚。辱罵 👉 針對事,還是針對人?就工作缺失指正屬管理權;但在群組辱罵「廢人」、揭露疾病,法...
30/07/2026

同樣是被罵、被冷凍、被調去坐角落,為什麼有的成立、有的不成立?🤔

近年已有數則法院認定構成職場霸凌並判賠的判決。把成立與不成立放在一起看,界線其實很清楚。

辱罵 👉 針對事,還是針對人?
就工作缺失指正屬管理權;但在群組辱罵「廢人」、揭露疾病,法院認已非對工作能力的質疑。

冷凍 👉 無事可做,還是刻意不給?
同一位勞工、同一個案件,法院切成兩半——該廠確無業務是客觀限制;業務需要卻不給權限,是刻意排除。

隔離 👉 調動合法,安置也合法嗎?
調動合法,但把人放到停車場鐵皮處所單獨工作,欠缺業務必要性。

反之,造成不便、雙方有歧見,尚非惡意針對。
四項判準看第 5 張 👉

📖 官網完整解析另有六則判決逐案對照,以及申訴期間「該不該隔離」的界線——連結在自介 🔗

📮 加官方 LINE 收判決與法令解析:搜尋 .news
這篇適合轉給負責人事與帶團隊的同事一起看。
貴公司調動員工時,會同步檢查新職務的系統權限嗎?會/不會 👇

以上為一般法律資訊分享,非個案法律意見。
#職場霸凌 #勞動法 #職安法 #企業法遵
#瑋燁法律事務所

同樣是被罵、被冷凍、被調去坐角落,為什麼有的案件成立、有的不成立?近年已有數則法院認定構成職場霸凌並判命賠償的判決。把成立與不成立的案例放在一起看,界線其實相當清楚。辱罵就工作缺失指正、要求改善——屬監督懲戒職權範圍。但公司負責人在工作群組...
30/07/2026

同樣是被罵、被冷凍、被調去坐角落,為什麼有的案件成立、有的不成立?

近年已有數則法院認定構成職場霸凌並判命賠償的判決。把成立與不成立的案例放在一起看,界線其實相當清楚。

辱罵
就工作缺失指正、要求改善——屬監督懲戒職權範圍。
但公司負責人在工作群組辱罵「廢人」、還揭露員工的疾病——法院認定已非對工作能力的質疑,而是利用職權優勢當眾羞辱,判命連帶賠償。

冷凍
這則最能說明界線,因為對照發生在同一位勞工、同一個案件裡:
・調到某廠只能做庶務 → 該廠確實已無帳務業務,屬客觀限制,未獲認定
・調回帳務部門後,業務有需要卻仍不開通系統權限 → 屬刻意排除,經認定成立
(法院並非僅憑單項即認定,而是與一年四個月間反覆調動合併觀察)

隔離
公司在停車場搭鐵皮處所、命勞工單獨在該處工作——調動本身合法,但安置方式欠缺業務必要性,構成不法侵害。
反過來說,另一則判決指出:管理處置造成不便、雙方對工作安排有歧見,尚非惡意針對,不構成霸凌。

四項判準:業務必要性、手段相當性、整體綜合性、認定客觀性。

📖 官網完整解析另有六則判決逐案對照、企業檢核方向,以及一個企業常忽略的重點——申訴期間「該不該隔離」的界線:

https://weiyeslaw.tw/blog/article/15?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bully_series_03

這篇適合轉給負責人事與帶團隊的同事一起看。

想問一個問題:貴公司在調動員工時,會同步檢查「新職務所需的系統權限」嗎?會/不會,留言告訴我們。

📮 加入 LINE,第一時間收到判決與法令解析 👉 https://lin.ee/PvJ3Hii
🤝 預約霸凌防治制度健檢 👉 https://weiyeslaw.tw/contact
以上為一般法律資訊分享,非個案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評估。
#職場霸凌 #勞動法 #職安法 #人資必看 #企業法遵 #主管必看 #瑋燁法律事務所

公司只核准了 49 小時的加班,法院卻算出 97 小時——你覺得問題出在哪裡?一名 31歲的品牌副理,到職不到四個月,在辦公室工作時突然昏倒,送醫診斷為急性腦中風,最後喪失工作能力。公司主張:他整段任職期間,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的加班只有 4...
27/07/2026

公司只核准了 49 小時的加班,法院卻算出 97 小時——你覺得問題出在哪裡?
一名 31歲的品牌副理,到職不到四個月,在辦公室工作時突然昏倒,送醫診斷為急性腦中風,最後喪失工作能力。
公司主張:他整段任職期間,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的加班只有 49 小時。
法院逐筆檢視出勤、活動與通訊紀錄後,認定他發病前一個月的加班就超過 97 小時。
(兩個數字的計算期間不同,這正是本案最關鍵的地方)

士林地院指出,判斷是否「過勞」與勞基法上能否請領加班費,係屬⼆事,標準本不相同——只要有證據證明確實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縱使未申請加班,仍可計算工作時數。
法院把這四類時間算進工作負荷:
✅ 打卡顯示留在公司,且有事證支持正在處理工作
✅活動的會前布置、會後整理
✅ 公司補助且人事明確要求、一般勞工難以拒絕的假日課程
✅下班後主管具體交辦,員工並實際處理工作

但法院不是一律從寬。另一則高院判決中,醫學中心評估報告已認定加班達 109.6
小時、勞保局也核定為職業病,二審逐筆審認後卻只算出 48.8 小時,職災請求未獲准許。

官網完整解析另有三則判決對照、職災「補償」與「賠償」的區別(與有過失只減賠償、不減補償)、以及企業工時檢核方向:https://weiyeslaw.tw/blog/article/14?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overwork_load
⼯時管理不只是⼈資的事——這篇適合轉給主管與⼈資⼀起看。

想問一個問題:你的公司管理工時,是靠「加班申請制」,還是「出勤紀錄核實」?留言告訴我們。

๏ 加入 LINE,第一時間收到判決與法令解析 ඪ https://lin.ee/PvJ3Hii
企業勞動法顧問、工時制度健檢與職災爭議處理ඪ https://weiyeslaw.tw/service
以上為一般法律資訊分享,非個案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評估。
#勞動法 #職業災害 #過勞 #工時認定
#企業法遵 #瑋燁法律事務所

主管打考績、要求調職、一直催進度,就一定是職場霸凌嗎?不一定。從法院近年的判決可以發現,真正的判斷重點,不是主管是否嚴格,而是管理行為是否已經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這篇文章整理三則代表性判決,分析:✔ 考績打得低,算霸凌嗎?✔ 被調職,...
22/07/2026

主管打考績、要求調職、一直催進度,就一定是職場霸凌嗎?

不一定。

從法院近年的判決可以發現,真正的判斷重點,不是主管是否嚴格,而是管理行為是否已經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

這篇文章整理三則代表性判決,分析:
✔ 考績打得低,算霸凌嗎?
✔ 被調職,一定違法、算霸凌嗎?
✔ 一直約談員工,會成立霸凌嗎?

如果你是主管、人資或企業經營者,這篇值得收藏。

📖 完整文章(官網)
https://weiyeslaw.tw/blog/article/11?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bully_series_02

加入官方 LINE,每週收到最新勞動法解析 👉 https://lin.ee/PvJ3Hii

以上為一般法律資訊分享,非個案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評估。

#職場霸凌 #合理管理 #勞動法 #職場霸凌防治 #企業法遵 #瑋燁法律事務所

17/07/2026

【勞動法快訊】給付工資的六個法律風險——最高可罰 100 萬元,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

工資是勞工最核心的勞動條件,也是勞動檢查與裁罰的重點所在。勞動部於今年 6 月 16 日整理近一年最常見的六大工資給付違法態樣,並提醒雇主:違反相關規定,依勞動基準法最高可處 100 萬元罰鍰,且將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以下依實務常見情形說明。

一、工資未達最低工資。自 2026 年 1 月起,每月最低工資為 29,500 元、每小時 196 元。實務上曾有雇主與勞工約定按日計酬,換算後時薪低於 196 元,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最低工資規定而裁罰。

二、未依約定日期給付。勞雇雙方應明確約定給付方式與日期,且給付頻率不得低於每月一次。常見遭裁罰情形包括:勞工離職時遲發工資、未經同意擅自將匯款改為到公司領現金、遇假日或年節逕自延後發薪。

三、逕自扣發或短付工資。勞基法第 22 條明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實務上不乏雇主因勞工未歸還制服、駕駛公司車輛肇事之車損罰單、或遲到數分鐘即懲罰性扣薪,而遭認定違法——勞工遲到一分鐘,僅能扣一分鐘之工資,逾此即屬違法短付。

四、未置備工資清冊、未提供薪資明細。依勞基法第 23 條,雇主除應置備工資清冊外,每月給付工資時應主動提供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不得被動等勞工要求才提供,紙本或電子形式均可。此類文件義務常被忽略,卻是檢查時最容易當場認定的違規項目。

五、加班費未依法給付。此為裁罰最頻繁的一類,勞動部統計近一年相關案件達 2,159 件、裁罰總額逾 1 億元。應注意者有三:全勤獎金、夜班津貼等符合工資定義之給付,計算平日時薪時均應納入;加班費應核實計算至分鐘,不得以未滿半小時為由拒付或逕行捨去;勞工加班後,除非其本人同意並經雇主核可改為補休,雇主不得片面規定一律補休。

六、國定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雇主如需勞工於國定假日出勤,應徵得其同意且工資加倍發給。就月薪制勞工而言,「加倍」係指當日工資照給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而非按當日實際出勤時數計算。

瑋燁法律提醒:上述態樣多屬制度與流程即可預防的違規,一旦遭檢舉裁罰,除罰鍰外尚有商譽損失與增加勞資爭議的風險。建議事業單位就薪資結構、給付日期、加班費計算與明細提供等環節進行一次全面檢視;工資項目是否計入加班費基數、國定假日與例假之給付方式等細節,涉及個案認定者,建議諮詢專業律師評估。

貴公司是否有上述類似情形,需要協助檢視薪資給付制度?歡迎與瑋燁法律事務所聯繫,我們提供勞動法遵健檢、顧問與個案諮詢服務。

完整解析看官網文章 👉 https://weiyeslaw.tw/blog/article/9?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wage6

📮 每週勞動法重點直送 LINE 👉 https://lin.ee/PvJ3Hii
🤝 企業內訓・法律顧問・個案諮詢:02-2311-7791|[email protected]

(以上為一般法律資訊分享,非個案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評估。)
#勞動法 #工資 #加班費 #勞基法 #人資必看 #瑋燁法律事務所

【活動報導】翁瑋律師受邀主講|臺北市勞動事務學院《非自願離職者的勞動權益保障全解析》「老闆請你走」不等於「權益跟著走」。翁瑋所長受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之邀,為中小企業主、人資夥伴與勞工等學員,帶來三小時的資遣解僱實務解析:✅ 資遣、解僱、期滿不...
16/07/2026

【活動報導】翁瑋律師受邀主講|臺北市勞動事務學院《非自願離職者的勞動權益保障全解析》

「老闆請你走」不等於「權益跟著走」。翁瑋所長受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之邀,為中小企業主、人資夥伴與勞工等學員,帶來三小時的資遣解僱實務解析:

✅ 資遣、解僱、期滿不續聘——法律效果大不同
✅ 程序一步都不能省:預告期間、資遣通報與程序瑕疵風險
✅ 資遣費、預告工資、未休假工資怎麼算
✅ 非自願離職證明的開立與記載爭議

課後人資夥伴排隊提問,從計算方式問到個案處理眉角——資遣合規,是每一位 HR 的必修課。

👉 貴公司的資遣程序,每一步都合規嗎?

📄 完整報導:https://weiyeslaw.tw/news/detail/75?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event_bola

企業內訓、法律顧問、個案諮詢,歡迎洽詢
☎ 02-2311-7791|✉ [email protected]

📲 加入「瑋燁勞動法快訊」官方 LINE,每週掌握勞動法重點:https://lin.ee/PvJ3Hii

#非自願離職 #資遣 #解僱 #人資 #勞動法 #企業內訓 #瑋燁法律事務所

【下班收到主管的 LINE,算職場霸凌嗎?】「主管晚上十點傳 LINE,要我立刻處理,這算職場霸凌嗎?」——這是職場霸凌新法上路後,最多人問的問題之一。2026 年 7 月 1 日,《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上路。6 月 23 ...
15/07/2026

【下班收到主管的 LINE,算職場霸凌嗎?】

「主管晚上十點傳 LINE,要我立刻處理,這算職場霸凌嗎?」——這是職場霸凌新法上路後,最多人問的問題之一。
2026 年 7 月 1 日,《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上路。6 月 23 日勞動部記者會上,就有記者提出這一題;瑋燁法律事務所所長翁瑋律師應邀擔任與談人。

關於新法的「適用範圍」,有三個重點常被誤解:
・勞動場所不只辦公室——出差、遠距,甚至 LINE、Teams、Email 都可能算
・不分公司大小,所有事業單位都有防治義務
・不限主管對下屬,平級、下屬對主管、派遣人員也可能成立

至於「下班傳訊息」到底算不算?關鍵不在地點,而在與工作的關聯,以及是否具備必要性與合理性。翁律師在記者會也提到一個實務判準:看事情有沒有急迫性、有沒有要求「立即回覆」。

完整解析請見官網文章 👉 https://weiyeslaw.tw/blog/article/10?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bully_series_01

你曾在下班或假日,被主管持續以 LINE 交辦工作嗎?留言聊聊 👇

📮 每週勞動法重點直送 LINE 👉 https://lin.ee/PvJ3Hii
🤝 企業內訓・法律顧問・個案諮詢:02-2311-7791|[email protected]
#職場霸凌 #職場霸凌防治 #勞動法 #人資必看 #企業法遵 #瑋燁法律事務所

⚖️ 遭公司解僱,卻能在官司打完前先回公司上班、每月照領薪水?這不是特例,而是勞動事件法第 49 條的設計。近期一則新聞:一名資深客服經理主張長期遭主管職場霸凌,向公司申訴後未獲回覆,其後被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解僱。他提起確認僱傭關係...
13/07/2026

⚖️ 遭公司解僱,卻能在官司打完前先回公司上班、每月照領薪水?這不是特例,而是勞動事件法第 49 條的設計。

近期一則新聞:一名資深客服經理主張長期遭主管職場霸凌,向公司申訴後未獲回覆,其後被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解僱。他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並依勞動事件法第 49 條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法院的兩個判斷(依報導):
・勝訴之望——公司未具體舉證勞工洩漏機密,解僱正當性不足
・繼續僱用非顯有重大困難——所稱風險可用工作規則等方式管理
結果:全案確定前,公司應繼續僱用並按月給付約 14.5 萬元薪資。

給企業:以「情節重大」解僱須有具體事證並符合最後手段性,面對申訴應依法調查。
給勞工:解僱有爭議時,除起訴外可評估依勞動事件法第 49 條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訴訟中繼續僱用及給薪)。

※ 本件為保全裁定、非終局判決,據報導仍在抗告中;事實依媒體報導,實際以裁定全文為準。

完整解析請見官網文章 👉https://weiyeslaw.tw/blog/article/8?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social&utm_campaign=labor49

你們公司收到職場霸凌申訴時,第一步會怎麼處理?留言聊聊 👇

📮 每週勞動法重點直送 LINE 👉 https://lin.ee/PvJ3Hii
🤝 企業內訓・法律顧問・個案諮詢:02-2311-7791|[email protected]

(以上為一般法律資訊分享,非個案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評估。)
#勞動法 #職場霸凌 #勞動事件法 #解僱 #人資必看 #瑋燁法律事務所

感謝康和證券的邀請!翁瑋所長與 40 位主管與申訴小組成員用一個下午的時間,把「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從法條帶進實戰。這堂進階課聚焦每個申訴小組都會遇到的三個難題:❓ 「合理管理」與「職場霸凌」,界線到底在哪?❓ 新法要求調查小組外部專家過半,...
10/07/2026

感謝康和證券的邀請!翁瑋所長與 40 位主管與申訴小組成員用一個下午的時間,把「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從法條帶進實戰。

這堂進階課聚焦每個申訴小組都會遇到的三個難題:
❓ 「合理管理」與「職場霸凌」,界線到底在哪?
❓ 新法要求調查小組外部專家過半,人選怎麼找、怎麼運作?
❓ 當事人各執一詞,訪談該怎麼問下去?

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上路後,制度合規不再是選擇題。課程尾聲的分組實境演練,更把證券業特有的「第三方不法侵害」情境搬上檯面——每一組的討論都非常精彩。

🎤 想為貴公司量身安排職場不法侵害調查、勞動法內訓?歡迎私訊、來電 02-2311-7791或來信[email protected]洽詢。

🤝 勞動法顧服務,讓爭議在發生前就被擋下。
#職場霸凌 #不法侵害 #企業內訓 #勞動法講座 #瑋燁法律事務所

📢 瑋燁的LINE 官方帳號「瑋燁勞動法快訊」正式開張!每週一則,勞動法重點直送您的 LINE:✅ 最新法令|掌握修法動態✅ 重要判決|看懂法院見解✅ 實務提醒|職場直接可用白話好懂、三分鐘讀完,HR 和關心自身權益的您都適用。🔗 點此加入...
10/07/2026

📢 瑋燁的LINE 官方帳號「瑋燁勞動法快訊」正式開張!

每週一則,勞動法重點直送您的 LINE:
✅ 最新法令|掌握修法動態
✅ 重要判決|看懂法院見解
✅ 實務提醒|職場直接可用
白話好懂、三分鐘讀完,HR 和關心自身權益的您都適用。

🔗 點此加入 👉https://lin.ee/PvJ3Hii
或 LINE 搜尋 ID:.news

#勞動法 #瑋燁法律事務所
#勞動法新訊 #勞動法律師 #勞資爭議

Address

中華路一段77號9樓之 1
Taipei
100006

Opening Hours

Monday 09:00 - 18:00
Tuesday 09:00 - 18:00
Wednesday 09:00 - 18:00
Thursday 09:00 - 18:00
Friday 09:00 - 18:00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瑋燁法律事務所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Contact The Business

Send a message to 瑋燁法律事務所:

Shortcuts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