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8/2026
法律都已經修了,正在法院打的官司,就一定能直接用新法嗎?答案是,不一定。
這次民法第1223條修正,確實刪除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新法是在2026年8月17日公布,而且明文規定,要到公布六個月後才開始施行。換句話說,現在還不是新法正式生效的時間。
這也代表,如果長輩已經過世,繼承早就開始,甚至因為遺囑侵害兄弟姊妹特留分,目前案件還在法院審理,不能只因為現在法律修了,就直接認為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消失了。
因為民法規定,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法律關係究竟適用新法還是舊法,關鍵通常不是「現在官司打到哪裡」,而是繼承開始時,新法究竟有沒有施行。
所以,如果繼承開始時,舊法仍然有效,當時兄弟姊妹依法享有特留分,就不能單純因為後來修法,而直接把已經發生的法律效果全部改掉。
⭐ 法律三讀通過,不代表當天就立刻適用,新修正第1223條是公布六個月後才施行。
⭐ 判斷繼承案件適用新法或舊法,很重要的時間點是「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繼承開始的時間」。
⭐ 已經發生的繼承案件,不會因為後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就當然全部改用新法。
⭐ 這次刪除的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不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繼承人資格」。沒有遺囑安排時,兄弟姊妹仍可能依第三順位繼承。
法律修正看的是「什麼時候開始適用」,繼承案件更要看「權利是在什麼時候發生」,不是只看今天法律長什麼樣子。
若你家裡剛好有遺囑、特留分,甚至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先把這篇收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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