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佩霞律師

賴佩霞律師 執業12年的家事律師,同理每位客戶的需求,陪伴您走過人生低潮。用最白話的方式,協助你理解法律用語,制定最接地氣的家事案件法律策略。

31/08/2026

法律都已經修了,正在法院打的官司,就一定能直接用新法嗎?答案是,不一定。
這次民法第1223條修正,確實刪除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新法是在2026年8月17日公布,而且明文規定,要到公布六個月後才開始施行。換句話說,現在還不是新法正式生效的時間。
這也代表,如果長輩已經過世,繼承早就開始,甚至因為遺囑侵害兄弟姊妹特留分,目前案件還在法院審理,不能只因為現在法律修了,就直接認為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消失了。
因為民法規定,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法律關係究竟適用新法還是舊法,關鍵通常不是「現在官司打到哪裡」,而是繼承開始時,新法究竟有沒有施行。
所以,如果繼承開始時,舊法仍然有效,當時兄弟姊妹依法享有特留分,就不能單純因為後來修法,而直接把已經發生的法律效果全部改掉。
⭐ 法律三讀通過,不代表當天就立刻適用,新修正第1223條是公布六個月後才施行。
⭐ 判斷繼承案件適用新法或舊法,很重要的時間點是「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繼承開始的時間」。
⭐ 已經發生的繼承案件,不會因為後來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就當然全部改用新法。
⭐ 這次刪除的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不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繼承人資格」。沒有遺囑安排時,兄弟姊妹仍可能依第三順位繼承。
法律修正看的是「什麼時候開始適用」,繼承案件更要看「權利是在什麼時候發生」,不是只看今天法律長什麼樣子。
若你家裡剛好有遺囑、特留分,甚至案件已經進入法院,先把這篇收藏起來。
#繼承 #預立遺囑 #兄弟姊妹特留分 #遺產規劃 #繼承新制

27/08/2026

自書遺囑不是寫完、簽名,就一定沒問題。
真正容易出事的,往往是你寫錯字之後怎麼改,以及將來有人不承認這份遺囑真的是你寫的。
自書遺囑最常見的第一個風險,就是內容有增刪、塗改,卻沒有按照法律要求留下完整記載。
例如寫錯一個字,不能只是拿立可帶塗掉,再把新內容補上去。
如果有增字、刪字或修改內容,相關位置與字數都要依規定註明,並且簽名。看似只是一個小修改,程序如果沒處理好,未來就可能成為繼承人爭執的地方。
第二個風險,是有人不認帳。
你明明親手寫了遺囑,但等到繼承開始後,可能有人主張這不是你的筆跡,也可能質疑當時是不是你的真實意思。
所以除了把自書遺囑本身寫完整,也可以考慮同步留下錄影紀錄,讓影像成為額外的佐證,記錄你在什麼時間、什麼狀態下親自書寫及確認內容。
⭐ 自書遺囑有修改,不是改完就好,增刪塗改方式也必須符合法定要求。
⭐ 寫錯字不要任意使用立可帶遮蓋,錯誤的修改方式可能增加日後爭議。
⭐ 遺囑寫完只是第一步,還要思考未來如果有人否認,手上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
⭐ 錄影可以作為輔助證據之一,但遺囑本身仍然要先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定要件。
真正完整的遺產安排,不只是把想法寫下來,而是讓自己的意思在多年以後,依然有證據可以被看見。
若你正在準備自書遺囑,先把這篇收藏起來。
#預立遺囑 #繼承 #自書遺囑 #遺產規劃 #遺囑效力

24/08/2026

你可能一輩子都沒見過他,卻可能在長輩的告別式上,第一次知道,原來自己還有一個兄弟姊妹。

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即使彼此沒有一起生活、沒有聯絡,甚至沒有任何感情基礎,在法律關係上,仍可能是兄弟姊妹。

很多人真正介意的,不是血緣本身,而是有一天自己辛苦累積了一輩子的財產,最後可能由一個幾乎陌生的人參與繼承。

如果你可以接受這樣的結果,當然可以不特別安排。

但如果想到這件事,你心裡已經浮現一句「我不能接受」,那就不要等到事情發生後,才期待家人替你猜出真正的心意。

遺產規劃的意義,不只是分財產,更是趁自己還能決定的時候,把想照顧誰、財產希望怎麼安排,事先留下清楚的意思。

尤其家族關係比較複雜,有半血緣兄弟姊妹、重組家庭,或多年沒有往來的親屬,更應該提早盤點自己的繼承關係,並依當時有效法律規定妥善安排遺囑內容。

⭐ 沒有一起長大,不代表法律上的親屬關係不存在。

⭐ 感情上的陌生人,在特定繼承情況下,仍可能成為法律上的繼承人。

⭐ 不希望法定繼承結果與自己的期待不同,就要提早規劃,而不是只靠家人默契。

⭐ 家庭關係越複雜,越需要把遺產安排寫清楚,並確認遺囑符合法定方式。

真正能替你的財產做最後決定的人,最好是現在清醒的你,而不是未來留下來爭執的家人。

若你正在面對類似的家庭關係,先把這篇收藏起來。

#繼承 #預立遺囑 #半血緣兄弟姊妹 #遺產規劃 #法定繼承

20/08/2026

你以為結婚後,房子自然會完整留給另一半嗎?不一定。

如果夫妻沒有子女,父母也已經過世,當其中一方離世時,配偶可能需要與離世一方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遺產。

假設遺產中有一間夫妻長年居住的房子,卻沒有透過遺囑清楚指定由配偶繼承,房屋可能成為多人共同持有。到了需要出售、分割或處分時,配偶不只無法單獨決定,甚至可能面臨搬離熟悉住處的風險。

想讓另一半繼續安心住在原本的家,不能只把心意放在心裡,更要事先透過遺囑與完整的財產規劃,把房屋如何分配寫清楚。

⭐ 沒有子女,不代表配偶一定能單獨繼承全部遺產

⭐ 父母已過世時,兄弟姊妹仍可能依法成為繼承人

⭐ 房屋由多人共同繼承,日後的管理、處分與分割容易產生爭議

⭐ 想讓配偶取得房屋,應在遺囑中明確指定分配方式

⭐ 遺囑內容仍須留意法定要件及當時適用的法律規定

真正保障另一半的,不只是承諾,而是提前把承諾寫進具有法律效力的安排裡。

如果你也想讓另一半安心留在熟悉的家,先把這篇收藏起來。

#繼承 #預立遺囑 #頂客族 #配偶繼承 #遺產規劃

19/08/2026

你知道離婚最麻煩的房產狀況是什麼嗎?

不是房子分不到,而是房子已經是對方的,貸款卻還掛在你名下。

最近陳幸妤與前夫的房產爭議受到關注。陳幸妤公開表示,婚姻期間曾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贈與前夫,但房貸仍留在自己名下。

很多人會直覺以為,房子既然已經過戶給對方,貸款當然也會一起跟著過去。

其實不是。

房子的所有權,跟銀行貸款的債務人,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就算夫妻之間白紙黑字約定,房子歸對方,房貸也由對方負責,只要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這份約定對銀行並不當然生效。民法也明定,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承擔債務,仍須經過債權人承認,才會對債權人發生效力。

換句話說,感情好的時候,可能覺得誰繳都一樣。

但感情一旦破裂,如果房子已經過戶,貸款卻還在你的名字下面,銀行仍可能向身為借款人的你要求清償。

所以阿霞律師提醒,夫妻在買房、贈與或過戶之前,有兩件事一定要先想清楚。

⭐ 房子要給誰,貸款責任就要一起確認,不要只處理產權,卻忘了債務還掛在誰身上。

⭐ 不要以為夫妻私下寫好由誰繳房貸,就能直接改變銀行的權利,銀行是否同意才是關鍵。

⭐ 不要把「以後再去換貸款人」想得太簡單,是否能變更借款人,仍要經過銀行重新評估與同意。

⭐ 涉及夫妻間房產贈與時,條件、貸款、產權與違約後如何處理,都應在移轉前一起規劃,別等關係改變才開始補救。

夫妻談錢,可能一時尷尬;但真正傷人的,往往是當初沒有談清楚,最後房子留給別人,債務卻留給自己。

你或身邊的朋友正在準備夫妻共同買房、贈與或過戶嗎?把這篇分享給他,簽名前先把產權跟貸款一起看清楚。

#離婚 #婚前協議 #房貸責任 #夫妻買房 #房產過戶

17/08/2026

「應繼分」跟「特留分」,到底差在哪裡?很多人不只容易搞混,甚至可能因此誤判自己能分到多少遺產。

簡單來說,應繼分是沒有遺囑或遺囑未另作安排時,各繼承人依法可以分配遺產的比例。

特留分則像餐廳的最低消費。即使被繼承人透過遺囑重新分配財產,法律仍會為特定繼承人保留一定比例,避免遺產分配完全剝奪其最低保障。

所以,應繼分是法律原則上分給你的比例,特留分則是有遺囑介入時,法律保障你最低可以主張的部分。

⭐ 應繼分,是依法計算遺產分配的基本比例
⭐ 特留分,是特定繼承人的最低法律保障
⭐ 有遺囑,不代表可以完全忽略特留分
⭐ 實際比例仍要依繼承人的身分與家庭結構判斷

應繼分決定原本怎麼分,特留分守住最低不能少的那一份。
收藏起來,下次談到遺產分配時,就不會再把這兩個概念搞混。

#繼承 #預立遺囑 #特留分 #應繼分 #遺產分配

13/08/2026

「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不代表兄弟姊妹從此不能繼承遺產。

這次修法刪除的是民法第1223條中的「兄弟姊妹特留分」,不是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位。

兄弟姊妹仍是第三順位繼承人。如果沒有子女,父母也已經過世,又沒有留下有效遺囑,兄弟姊妹仍可能依法繼承遺產。

換句話說,修法施行後,只是讓立遺囑的人擁有更大的財產分配空間,可以透過有效遺囑,決定是否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

還要特別注意,這項修法雖已於2026年7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但須等總統公布後六個月才會施行。在正式施行以前,仍應依現行規定處理。

⭐ 刪除的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不是法定繼承權

⭐ 沒有有效遺囑,仍須依照法定繼承順位分配遺產

⭐ 兄弟姊妹仍是第三順位繼承人,並未因修法自動退出繼承

⭐ 想把財產留給指定對象,必須事先訂立符合法定形式的遺囑

法律可以放寬遺產分配的限制,卻不會替你說出真正的心意。

若你不希望遺產最後按照法定順位分配,先把這篇收藏起來,也別忘了提早做好遺囑規劃。

#繼承 #預立遺囑 #兄弟姊妹特留分 #法定繼承 #遺產規劃

12/08/2026

群組裡按了一個讚,不代表他真的同意你去領遺產存款。

長輩過世後,家人常會成立治喪群組,討論醫療費、喪葬費與相關支出。但如果需要提領長輩帳戶內的存款,不能只憑一句「大家應該都知道」,最好先取得全體繼承人的明確同意,並把同意內容完整保存。

請大家留言「同意」或回覆具體文字,會比按讚、貼圖或表情符號更清楚。因為表情可能只代表看過,也可能事後被收回,截圖時甚至難以辨認究竟是誰按的。

如果家中長輩不會使用通訊軟體,也可以在當面討論時錄音或錄影,清楚記錄同意的人、提領金額、用途與支出方式。

⭐ 提領前,先取得全體繼承人的明確同意
⭐ 同意內容要寫清楚金額、用途與負責提領的人
⭐ 不要只靠按讚、貼圖或表情符號證明同意
⭐ 完整保存群組對話、錄音、錄影及費用單據
⭐ 若有人沒有明確回覆,先不要急著提領

真正能保護家人的,不是群組裡的默契,而是事後拿得出來的證據。

分享給正在處理長輩後事的家人,避免一場誤會變成法律糾紛。

#繼承 #預立遺囑 #遺產存款 #全體繼承人同意 #法律蒐證

06/08/2026

我只是領爸爸帳戶裡的錢辦後事,沒有拿走半毛錢,這樣也可能有刑事風險嗎?
答案是,有可能。
親人過世後,家屬急著支付生前醫療費、喪葬費或其他必要支出,常會認為:「這本來就是他的錢,我只是拿來處理他的後事。」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死亡發生後,帳戶內的存款原則上已成為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即使領款的人也是繼承人,也不代表可以自行提領或處分。
實務上對於這類案件,可能出現不同見解。
有些判決會綜合考量,死者生前是否曾委任行為人處理後事、提領款項是否完全用於必要支出、金額是否合理,以及每一筆款項能否提出單據證明。在這些條件都清楚的情況下,可能存在不成立犯罪的空間。
但也有較嚴格的見解認為,款項最後拿去做什麼,只是行為動機。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而領款的行為本身,仍可能產生刑事責任。
真正安全的做法,不是賭自己會遇到採取寬鬆見解的檢察官或法官,而是在領款以前,先取得全體繼承人的同意,並完整保留授權紀錄、支出明細、發票及收據。
⭐ 親人過世後,帳戶存款原則上已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
⭐ 用於醫療費或喪葬費,不代表提領行為一定沒有法律風險
⭐ 死者生前是否曾經委任,是實務上可能考量的重要事實
⭐ 每筆支出都應保留單據、用途與金流紀錄,避免日後各說各話
⭐ 最穩妥的方式,是提領或動用遺產前先取得全體繼承人的同意
送別親人的最後一程,不要讓原本的善意,變成日後家人對簿公堂的起點。
若你正在處理親人的醫療費、喪葬費或遺產問題,先把這篇收藏起來。
#台北家事律師 #繼承 #遺產提領 #喪葬費用 #刑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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