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26
#美國法學院的匿名評分制度 這幾天,蔣姓小朋友參加出國甄試,是否涉及不公,引發不少討論。
我曾在美國三所法學院就讀跟教過書。想來分享一下,採取申論題考試的美國法學院,是如何設計出一套匿名考試(anonymous grading)的方式,讓教授在閱卷時,無法知道答案是由哪一位學生所作答,來避免不公平評分的。
當過老師的人都知道:老師在改申論題考卷時,有相當程度的裁量權。也正因如此,學生是誰,在改分數時,就難免會受到潛在的印象影響。
#這些偏差甚至不需要教授有任何惡意。
因此,為了防止教授們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偏見(conscious or unconscious bias),許多法學院會採取匿名考試的方式,讓教授在閱卷時,無法知道答案是由哪一位學生所作答,以避免教授在評分時,受到學生身分、背景或主觀印象的影響。
所謂的匿名制度,有兩個重要特色。首先,是將「考題本」與「答案卷」分開:學生拿到考題本後,在答案卷上作答,而答案卷本身並不記載學生的姓名或其他可以直接辨識身分的資料。如此一來,教授閱卷時所看到的,是學生對法律問題的分析、論證與答案,而不是學生本人的姓名。
此外,考試時還會採取隨機分配考試號碼(exam number)的方式。這個考試號碼與學生平常使用的學號不同,而是專門為考試匿名辨識所設計的號碼。例如,一名學生如果一學期需要參加五科考試,可能會被分配到五個不同的考試號碼。換言之,教授無法僅憑某一科考試的號碼,直接知道作答學生是誰。
更重要的是,學生在答案卷上不得寫自己的姓名、學號,或任何其他足以辨識個人身分的資訊。答案卷上唯一用來辨識考生的,就是該次考試所分配的匿名考試號碼。至於考試號碼與學生真實身分之間的對應關係,則由學校透過考試系統或其他方式管理,而不是由閱卷老師掌握。
這種制度的核心目的,就是要降低「印象分數」(impression grading)以及其他形式的主觀偏頗。畢竟來,教授在平時授課的過程中,可能對某些學生已經形成一定的印象,例如知道某位學生的課堂表現、發言方式、學習能力,甚至可能對學生的個性或背景有所了解。如果教授在閱卷時同時知道答案屬於哪一位學生,就有可能——即使是無意識地——受到這些既有印象的影響。
匿名考試制度,則設法將這些因素排除在評分過程之外。教授面對的是一份沒有姓名、沒有學號、也沒有其他身分資訊的答案卷,因此必須主要依據答案本身的法律分析、論證能力、法條與判例的運用,以及對題目的掌握程度進行評分。
因此,「考題本與答案卷分開」以及「每科隨機分配不同的考試號碼」並不是單純的行政程序,而是美國法學院考試公平性設計中的重要機制。它所追求的,是讓學生在考試中盡可能站在相同的起跑點上,並使最終成績反映學生在該次考試中的實際表現,而不是教授對學生既有的印象或其他與考試內容無關的因素。
換句話說,匿名評分的基本精神,就是「教授評的是答案,而不是學生本人」。
我沒讀過其他的美國專業學院(例如:醫學院、商學院),也不曾讀過美國的大學部,因此,不確定其他學院或大學部是否也採用類似的匿名評分制度。
#匿名評分制度
#避免印象或背景影響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