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026
【當政治檢視遇上房產專業,「李四川購置三輝謙匯樓中樓」這題真的可以翻頁了】
每當我因政治人物沾惹房產爭議而受訪時,都會提醒自己「盡量別」因政治立場而影響「房產專業」分析。
關於李四川的板橋購屋《三輝謙匯》191號十六樓(16+17樓)爭議 之 我的看法如下:
🎯 通常,在哪兒上班房買哪。所以,李四川在擔任「台北縣工務局長」及「新北市副市長」期間買了該建案,很合理。
🎯 原以為,李四川購入的「樓中樓」坪型是社區「唯一」,但經查後發現,同社區也有別戶是樓中樓。所以,他才會說:「當初在買的時候,建造的就是這樣,並沒有特別去做什麼打通。」所以根本就沒有所謂「量身打造」的問題。
🎯 針對有人質疑李四川是否跟建商時任董事長特別要好?他回答:「我在買房子之前,根本不認識。」我認為這樣的回答太過謹慎,應該以「詼諧、自嘲口吻」展現自信,並表示:「我跟建商時任董事長關係可好囉!好到他讓我買到全棟最貴總價,各位看看,從我103年交屋至今,到現在115年了,仍無人買得比我貴,這就是跟建商關係太好的後果。」
🎯 通常,政治人物在「財產申報」時,本就「無須鉅細靡遺」對現有資產「交代金流」;所以,李四川買房的貸款與自備款怎麼來?的確有讓政敵做文章的空間。但也僅止於炒作。(我才不信綠營人士的財產申報都能詳細交代金流,要不立法規定財產申報要附金流)
🎯 李四川說,他循的是「預售屋模式」採「分期5次陸續付款」等於自備977萬元。但是,該建案是「先建後售」,所以「並非」預售。
注意!該案的「使用執照」核發日期為民國101年6月12日。然,根據李四川「他自己的」財申報顯示「貸款3700萬元」的時間點分別是「竣工之後」的102年8月19日及103年04月間。既然,李四川夫妻連貸款都是分批貸,所以,自備款亦是陸續支付,也滿合理的。(也就是說,李四川買的房子雖是先建後售,但他貸款與自備款的支付方式卻是「預售模式」,所以他主觀、記憶印象是預售。)
由此推論,李四川只是因為年紀大,憑「貸款是分批貸、自備款也是陸續給」才會一時「口誤」預售,而「非刻意謊稱」預售。
所以,這部分,也比較像是政敵在「抓語病」而已。🫢
總而言之,
這個案子,如果要「勉強揪出」可能有「特權」的成分,我認為,頂多只有在分批貸款3700萬元、陸續支付自備款977萬元這段「期間」要求「借屋裝修」再「無縫接軌」交屋。也就是在「產權仍屬建商名下」時,讓李四川以「無時間成本」裝修完畢。
這樣,李四川就不必在「毛胚交屋,尚不能住」,還得每月一邊繳房貸與管理費並支付裝修費。(代價是,買家必須放棄瑕疵擔保請求權)
最後想說的是😮💨,
從「1.人權」觀念相對「自由進步」、「2.施政邏輯」相對「開放、非保守」及「3.家族親戚相對自律」、並無因候選人光環而狐假虎威、魚肉百姓等角度,我是支持蘇巧慧的。
所以,李四川買房爭議,真的可以翻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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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1→[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529P09M1 ]
📎民視新聞2→[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530P12M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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