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2026
首先,警察本來就不能在非臨檢站的地方隨便對人施以毒測或是酒測,當然現在一些被績效逼到走投無路的警察會隨便找個爛理由例如說紅燈壓線加上你講話結巴之類的「具體事證」就說你有「有注意力不集中、情緒不穩、視聽幻覺或發抖等施用毒品徵狀」來對你實施毒測唾液快篩。
如果你不從他也會先威脅說要逮補你!先把你抓回去警局之後再騙你同意驗尿,再加一張拒測罰單。
反正逮補合不合法這件事等你見到檢察官再說,通常在此階段民眾就會屈服去做唾液快篩。
更糟糕的是有些警察還會在你第一次篩完陰性後不相信,再重複對你施測,甚至不給你水漱口。
大家要記得,做唾液快篩之前,依照標準檢測流程,警方在實施唾液快篩前,受測者必須先漱口,且受測前 10 分鐘不得進食,避免出現新聞中的偽陽性反應。
如果警察堅持在沒有快篩陽性的情況下逮捕你,記得不要跟他起衝突或是罵他(這樣會被當成侮辱公務員的現行犯),回到警局後記得什麼上面寫「自願同意OOXX」的都不要簽,然後就可以坐等律師來了。
請律師絕對比拒測便宜。請記住這句話。
另外前面發言是真人真事,昨天10/1晚間發生在我朋友身上,我現場與警察通過電話,不是無中生有。為了不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我就先不說是哪一個分局哪一個派出所。
不要為了績效把刑事訴訟法跟警察職權行使法拿去折飛機喔^^
昨天在電話裡面嗆我的警察先生,最後驗出來兩盒快篩試劑都是陰性的你是不是覺得很失望呢?
我朋友天生講話結巴,還被你當成是吸毒反應,實在是有夠侮辱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