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朱賢律師

許朱賢律師 許朱賢律師:建立全新視野 澄清有利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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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了保護各位鄉民的隱私權益,
建澄強烈建議:
每一位鄉民的Facebook都應該「採取最少開放的嚴格隱私設定」。
詳細方法,可參考建澄Facebook的2012年10月23日貼圖。
2. 這個粉絲專頁旨在分享一般的法律觀念。
但因個案情形及時間差異,這些觀念可能會有需要調整的地方。
所以,在面臨個案的時候,各位鄉民應另洽法律專家諮詢或與本所聯繫。

25/08/2026

💡加稅了!大老婆條款:關一扇遺產稅「免稅」的窗

二年前,憲法法庭宣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違憲,限期要求修法。因此,08/21(五)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9月初即將公布。

這次修法,有3項重點:
1️⃣「溯及」113年10月28日以後死的,死前2年內因「贈與法定繼承人」而算入遺產部分,受贈人必須負擔受贈部分的遺產稅。

2️⃣「死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算入死者現存財產,放大配偶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權利,從遺產扣除後,減少遺產稅。

3️⃣預防爭議遺囑無效、遺囑執行人「擺爛」,繼承人、受遺贈人自己就可報繳稅、爭議國稅局核定的稅額。


修法前,配偶和其他「法定繼承人或其配偶」死前2年內受贈財產,只要「拋棄繼承」,完全免除遺產稅。 但因配偶「免贈與稅」的特別優惠,吸引節稅操作的有心人,重病時趕快大額贈與配偶。修不修法,對其他「法定繼承人或其配偶」影響不大。

媒體說這次修法是「大老婆條款」。因為當初啟動憲法法庭的導火線,是大老婆受贈老董3億元股票。
老董死後,大老婆拋棄繼承,將這些股票的「遺產稅」5,735萬元留給了「小三」的6歲幼女,引爆話題。

修法,就是削除大老婆免稅優惠,讓死前2年內贈與財產算入遺產,要大老婆負擔受贈部分的遺產稅。

換句話說,
修法前,受贈配偶只要拋棄繼承,
就是單純拿錢,遺產稅留給繼承人負責。繼承人一起拋棄繼承,遺產稅通通沒了。
修法後,受贈配偶必須負擔一部分的遺產稅。

像這樣拿錢卻害別人負責遺產稅,還有其他不公平的情況,沒有修法。


有個禪院住持洪姊,買了1.6億元人壽保險,指定「禪院」當受益人。洪姊死後,禪院直接領走保險金。但因高齡、帶病、躉繳、鉅額投保「實質課稅原則」,國稅局認定:這些保險金該算遺產稅,核定繼承人洪姊哥哥應繳遺產稅2,180萬元。

洪姊哥哥繳清遺產稅,卻分不到遺產。冤枉嗎?

千金難買早知道。
💡繳遺產稅前,洪姊哥哥其實有2種聰明的選擇:
1️⃣拋棄繼承:不當繼承人,不用繳遺產稅。
2️⃣拒絕繳稅:只要洪姊哥哥沒分到遺產,國稅局根本執行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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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間贈與後拋棄繼承,還能免遺產稅嗎?
https://www.facebook.com/100054414012047/posts/1516897256800727/

💰負責繳遺產稅的,可能分不到遺產?-1
https://www.facebook.com/100054414012047/posts/1536970281460091/

21/08/2026

💡繼承、遺贈不一樣。遺囑多寫3個字「因繼承」,繼承人告上法院!

周嬤沒親生子女。但是,她3年前就寫好遺囑,指定遺產34%給4個親弟弟「繼承」,剩下66%「遺贈」給自己從小照顧的5個小孩,還從5個小孩裡指定「榮哥」擔任遺囑執行人。

周嬤死後,國稅局核定遺產稅額6,688萬元。榮哥申請國稅局同意用遺產中的銀行存款、基金贖回款繳納,順利繳清了遺產稅。

終於,大家開始分遺產了。沒想到,周嬤弟弟說66%「遺贈」部分的遺產稅,不是「繼承」。周嬤遺囑既然寫著「『因繼承』本人財產所需繳納之遺產稅,由本人所有之財產負擔」,只有34%繼承部分可以用遺產繳稅,榮哥竟然用遺產多繳了66%的遺產稅。因此,周嬤弟弟告上法院,要求榮哥賠那些遺產稅。

周嬤遺囑寫壞了嗎?
遺產稅,難道不能用遺產繳嗎?


周嬤遺囑精準區分了「繼承」和「遺贈」,所以引發爭議。但是,從遺產分配比例看來,周嬤明顯偏愛那些小孩、只給弟弟特留分,她應該不會說遺產只幫弟弟繳稅,卻不幫小孩繳稅。所以,她遺囑寫著「『因繼承』本人財產所需繳納之遺產稅」,真意就只是「因本人財產所需繳納之遺產稅」全部由遺產負擔,不用分是弟弟繼承或遺贈小孩的遺產稅。

遺產稅繳清前,全部遺產「凍結」,禁止分割、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因此,為了「解凍」遺產、讓繼承人和關係人一起獲利,遺產稅算是「遺產管理費用」,法律規定該由遺產支付。如果榮哥拿自己財產先墊了遺產稅,分割遺產時,也必須先從遺產拿回自己墊繳的稅款,否則榮哥還會多一筆「贈與稅」。

由於自己現金不足,榮哥身為遺囑執行人,1人代理全體繼承人,向國稅局申請用周嬤遺產繳稅。取得國稅局「遺產稅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榮哥也繳清了稅款,沒有侵害周嬤弟弟的權利,當然不用賠錢。

💡「遺囑」用字必須小心計較,避免留下爭議的破口。
💡「遺囑執行人」很重要,方便繳稅,也簡化了遺產分割手續,早日解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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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男主廚「假驗資」,會計師夫妻都是共犯?10年前,型男主廚詹姆士詹醬公司「假驗資」的故事,昨天有了新進展。主廚認罪,法官說將「簡易判決」。意思是:一個月後,直接寄出有罪判決書,不用開庭了。本來事情這樣結束就好了。主廚一人易科罰金才幾萬元。...
21/08/2026

💡型男主廚「假驗資」,會計師夫妻都是共犯?

10年前,型男主廚詹姆士詹醬公司「假驗資」的故事,昨天有了新進展。主廚認罪,法官說將「簡易判決」。意思是:一個月後,直接寄出有罪判決書,不用開庭了。

本來事情這樣結束就好了。主廚一人易科罰金才幾萬元。想爭取緩刑,機會不大,其實也不痛不癢。

但是,為了爭取減刑,詹姆士和律師似乎咬出了共犯,當庭說:「會計師的丈夫建議可先借他錢款協助完成程序」、「是聽信會計師建議」。檢察官、法官都聽見了,應該也寫在法庭筆錄裡了。公司登記文件、銀行金流也都在卷裡了,會計師夫婦姓名全都露,明 明 白 白、清 清 楚 楚。

檢察官、法官要不要依法告發,追究會計師夫婦共同犯罪「假驗資」的責任呢?興奮拭目以待。

假驗資的職業金主被判刑,早有前例。但是,「會計師」被拖下水的,這可能是第一件!

型男主廚大概是老實人,損人不利己,一心一意只想「公平」一起做伴吧!

💡公司資本額吹牛膨風?早早認罪爭取「緩起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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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開始, FLTA智富講堂  月訂閱計畫 FLTA協會凝聚金融、法制、稅務跨域專家,分享傳承知識和實務經驗。只要每月繳費,享受3堂直播或實體課程,還有回放錄影彈性補課 09/10(四)10:00謝宗翰會計師大繼承時代應有的跨境傳承財稅思...
20/08/2026

💡9月開始, FLTA智富講堂 月訂閱計畫

FLTA協會凝聚金融、法制、稅務跨域專家,分享傳承知識和實務經驗。
只要每月繳費,享受3堂直播或實體課程,還有回放錄影彈性補課

09/10(四)10:00謝宗翰會計師
大繼承時代應有的跨境傳承財稅思維

09/18(四)10:00王昱忻律師
守護一生心血的法律防線:夫妻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與資產保全實務

09/30(三)10:00吳孟修律師
財富傳承的最後一哩路:遺產分配、稅務攻防與預留稅源全解析


許朱賢律師10月即將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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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26

💡公司資本額吹牛膨風?早早認罪爭取「緩起訴」吧!

又來了。又是公司法第9條假出資的案子。

10年前,型男主廚籌設公司時,找朋友借200萬元,存入公司籌備處帳戶,將存款證明交給會計師作成「公司資本額查核報告」,送件申請成立公司。借錢1天,就先抽出資金、「掏空公司」還錢。又隔1天,公司才登記成立。朋友都說:不知道他借錢去開公司。

這是典型的公司法第9條犯罪,假裝驗資,沒真正繳納公司股款。理論上,同時違犯帳務不實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刑法第214條)。實際上,法院單純只依公司法第9條處刑。

股款是不是只停留短短幾天?流出何處?原因如何?銀行金流、時間紀錄清清楚楚,很難辯解。

因此,早早在檢察官偵訊時候,坦白「認罪」、承諾繳幾萬元,爭取「緩起訴」,免了媒體曝光,是最聰明的做法。省事、省時、省心,繳國庫的錢大概也不會比判決結果多。

💡恐怕是牽涉了其他犯罪,幾年內可能被處有期徒刑,型男主廚不想緩起訴被撤銷,才想改在審判中「認罪」。反正,「易科罰金」的結果也不算太壞,只是司法院公開判決、新聞報導而已。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有些資本額區區10萬元的公司,實際資產可是好多億喔。何苦執著「登記」資本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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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26

💡「遺產管理人」有錢賺:財政部訂明報酬「遺產現值1.5%」

110年至114年間,
國有財產署自任「遺產管理人」結案970件,
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31億7,291萬元。
同一期間,司法院公開裁判中,
「選任遺產管理人」還多達8,684件。

依財政部訂定遺產管理人報酬基準(1.5%),
這五年結案報酬價值4,759萬元,平均每案5萬元。

115.08.05新公布「會計師法」,特別增列了「遺產管理人」業務,更凸顯大家對這項業務殷殷期盼、虎視眈眈。

黃文皇律師挨罰5,522萬元卻免執行的案例,
證明「擺爛」一樣安全下莊,一點責任沒有。
不該拿來「嚇唬」真材實料、光明磊落的專業人成為遺產管理人。

針對「無人承認之繼承」,
親屬會議或法院應選任「遺產管理人」,
負責報繳遺產稅、清償債務、移交遺產……。
因此,更多律師、會計師、地政士,都可以熱心擔任遺產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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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朱賢律師

07/08/2026

💡爸媽幫未成年小孩分割遺產、拋棄權利,行不行?

A爸死後,留下一間房,繼承人是A媽和2個未成年小孩。A媽一人簽了「遺產分割協議書」,將房登記給A哥一人,完全不給A妹遺產。

A哥婚後,自己搬出去,留下A媽、A妹同住。

過了32年,A媽過世,A哥要A妹搬走,空出房子。A妹覺得自己本來也有權利繼承房子,她必須搬走嗎?

A爸死的那一年,A媽幫未成年小孩作主,害A妹沒分到A爸遺產,是對A妹遺產權利的不利處分。

而且,A媽也是繼承人,不該同時代理A哥、A妹和自己協議分割遺產。

所以,除了A媽自己放棄繼承房子權利外,只要A妹不承認,當年分割遺產的協議就不生效。房子應該是A哥、A妹各有一半。

等等。不對呀?經過32年了吔。就算A妹成年才開始算,都超過15年催討期限了吧?


15年的消滅時效,妨礙的是A妹的「請求權」,A妹因此不能逼A哥搬出去。可是,A妹只想繼續住著,沒要A哥搬走,根本沒時效問題啊。

💡A妹沒說過棄權,她對A爸遺產的「繼承權」永遠都在。憑著繼承「所有權」,A妹不用搬走,可以繼續占住房子。

A妹故事帶來3項啟示:
1️⃣即使經過幾十年,違法分割遺產的協議,還是有機會上法院「翻盤」的。
2️⃣法定代理人應該尊重小孩利益。爸媽不能為所欲為,隨便代小孩拋棄繼承權、特有財產。
3️⃣爸媽一人死後,如果和未成年小孩一起繼承,每個小孩需要法院選一位「特別代理人」,避免利益衝突。

諮詢專業律師,澄清傳承疑慮
🔊許朱賢律師

04/08/2026

💡「口述」遺囑意旨怎麼做,讓公證、代筆遺囑都有效?

莊媽找人寫「代筆遺囑」。
代筆人問她:「妳所有房子土地要給誰?」
莊媽只說「要給星仔啊」,
見證人追問是不是「莊○星」,
莊媽只點點頭,沒說星仔的姓名,也沒說星仔是誰。

莊媽死後,繼承人爭執遺囑是不是無效時,3個遺囑見證人到法院作證說:
❌「簽名時有看一下遺囑內容,不記得最後有沒有人把遺囑唸一遍」、
❌「遺囑人聲音很小,都聽不懂」、
❌「我是負責打掃清潔的,律師說要簽名就過去一下,不知道文件是什麼意思」。

法院說:遺囑人只是點頭、搖頭或嗯嗯,沒說出話,都不算「口述」!
見證人不能只是在場,還必須確認遺囑字句符合遺囑人口述。
因此,莊媽遺囑無效。莊媽心願落空,大家白忙一場了。

公證、代筆遺囑可以用「電腦打字」。但是「口述」做不好的話,遺囑可是「無效」的。

別嫌麻煩。
💡想用公證或代筆遺囑留下祝福保障,注意「口述」。你也可以這樣做:
1️⃣明白口述:遺囑人指定見證人後,一條一條說出遺囑
2️⃣宣讀講解:公證人(或見證人)打字內容秀在大螢幕上,唸一次和講解
3️⃣全場確認:在場人都看得到、聽得見遺囑每一字、每一句
4️⃣手寫簽名:公證人、見證人、遺囑人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時,可以用指印代替。

諮詢專業律師,仔細萬無一失
🔊許朱賢律師

28/07/2026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沒了嗎?至少再等6個月喔!

兄弟姊妹「特留分」,07/28(二)立法院三讀刪了。
但是,等總統公布,經過6個月後,新法才會生效。

估計8月中公布新法。「明年2月」農曆春節結束前死亡案件,都繼續適用舊法,兄弟姊妹還有機會爭取特留分。

沒寫遺囑、不想寫遺囑的話,仍依繼承人協議或應繼分分割遺產,和「特留分」一點關係也沒有。

如果父母先走,「有結婚沒小孩的」,繼承人就是配偶、兄弟姊妹一起。
「單身(未婚、離婚或喪偶)沒小孩的」,繼承人就是兄弟姊妹。

新法影響到的,只有這二種人,
而且必須寫好遺囑、活到明年2月新法生效後。

兄弟姊妹還是第三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新法生效後,有心人一樣可以爭論遺囑無效,爭取「應繼分」的權利。

💡如果完全不想兄弟姊妹分走遺產,趁健康還行的時候,認真寫一份有用的遺囑吧,讓遺產照顧沒登記的「老伴」、乾女兒、乾兒子、慈善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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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專家合作,平平安安代代相傳 為了和平傳承、守護家族資產,遺囑、信託、保險、閉鎖性公司是主要的四項方法,常需要多領域專家分工合作:⚖️律師 📊會計師 🏠地政士💼財務顧問師(RFC) 📈財務規劃師(CFP)、百萬圓桌會員(MDRT)🏦證券...
25/07/2026

💡跨域專家合作,平平安安代代相傳

為了和平傳承、守護家族資產,遺囑、信託、保險、閉鎖性公司是主要的四項方法,常需要多領域專家分工合作:
⚖️律師 📊會計師 🏠地政士
💼財務顧問師(RFC) 📈財務規劃師(CFP)、
百萬圓桌會員(MDRT)
🏦證券商、銀行、保險業……

因此,07/23(四)我參加了FLTA會員的跨域交流活動,結識有志一同、持續進修的菁英夥伴,期許一同打造「家族辦公室」資產管理的全方位服務。

💡FLTA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金融與法稅制研究發展暨顧問協會)促成專業連結專業,適合關心家族傳承的專業人員和高資產人士,一起加入成為會員或粉絲、享受實體和線上的精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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