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26
身為保家衛國的軍人,你是否也曾因為一時疏忽,就被記大過、甚至面臨撤職,連退休金都領不到?
我們有位當事人,是準備退伍的上尉軍官。他被單位記了「大過2次」與「大過1次」,累計三大過後直接被撤職、停役,退伍金全泡湯。
但他沒有放棄!
透過朋友介紹,他委託 徐人和律師 協助。徐律師發現,單位的處分根本有問題:法院認定 「裁量怠惰」 與 「法律適用錯誤」 —委員會只因為他是軍官幹部,就無視他的有利情節,直接套用最重懲罰。
最終,法院判決 三大過、撤職、停役全部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