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2026
最近連續被幾個事務所的訪客說:
「襪襪好像變黑了耶!」
一查之下,發現原來布偶貓會隨著年紀與溫度改變毛色,真是太神奇了!
話說,最近好像常常看到關於律師費的討論。
我自己是非常不喜歡評論同行,更討厭比較彼此的委任費,大家生活工作各憑本事,踩低別人不會讓自己比較高尚。
納瓦爾提倡,賺錢要追求大家都能贏的正和賽局,我非常同意。
但是,我的收費也難免會遇到被其他律師批評的情況。
那就是我擔任原告訴訟代理人,幫客戶把律師費列成損害,請求被告賠償的時候。
首先,我從來不覺得律師費是損害,律師費應該是「投資」!
找到能夠解決問題的律師,省下自己的情緒、時間和精力,就像你選擇搭高鐵而不是自己開車一樣。
大部分的案件並非強制律師代理,所以民眾可以選擇是否委任律師處理,找律師追求的無非就是省時省力,並且提高勝訴率,這就是投資。
這邊強調一下,有把律師費列出來要對方賠償的契約,是好契約,我只是不喜歡把自己的委任費列出來給對方看到而已XD
因為列出來,就會遭遇到像我今天遇到的事情一樣:被告律師當庭向法官告狀,說我律師費收太貴,不符合行情(然後自爆了自己的收費)。
我沒有想知道你收多低啊man!
什麼是行情?
這取決於你怎麼定義你的工作成果還有時間成本。
如果你覺得自己不值得,不需要覺得別人都跟你一樣。
另一方面來說,律師費不只是律師工作的酬勞,也反映了當事人重視自己訴訟的程度。
我非常感謝願意相信我的客戶。
也會盡力讓自己的表現對得起自己的收費。
作為律師,我並不完美,所以我很珍惜每一位善待我的司法官,每一位把自己重要事情託付給我的當事人,以及我們事務所每一位支持我的同仁,每一位照顧我、提攜我的其他律師。
願我們都可以像襪襪一樣,隨著年紀與環境時時調整自己,雖然以站在衝突第一線的律師為職業,仍能保有對他人的尊重與溫柔。
特別謝謝今天的法官,在我因為火車誤點而晚了五分鐘抵達時給予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