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2026
如果結婚前,可以先看見婚後十年的生活,你還會結婚嗎?
——有些婚姻不是不愛了,而是兩個人都太累了
「律師,如果結婚前就知道會過成這樣,我可能根本不會嫁給他。」
一位結婚十多年的太太,在諮詢時這樣告訴我。
她說,當年先生很體貼,兩個人下班一起吃飯,假日到處走走。偶爾吵架,先生也會主動哄她。那時候總覺得,只要彼此相愛,未來再辛苦都可以一起面對。
後來結婚、買房、生孩子,日子慢慢穩定下來。先生工作努力,收入也不錯,家裡沒有太大的經濟壓力,但她卻越來越不快樂。
孩子生病、學校通知、家裡缺什麼東西,幾乎都是她在處理。先生不是完全不幫忙,只是很多事情都要她提醒,甚至講了好幾次才會做。
她說:「我不是要他什麼都做,只是希望有些事情不用每次都由我開口。」
可是,先生也有自己的委屈。
他每天忙著工作,回家只想休息,卻經常被太太抱怨不關心家庭。他認為自己努力賺錢,就是希望家人過得好一點,為什麼太太總是不滿意?
這樣的對話,在婚姻諮詢裡並不少見。
有些人認為,努力賺錢就是對家庭負責;有些人覺得,照顧孩子、處理家務,也應該由夫妻共同承擔。當然,也有不少家庭由太太負擔經濟,先生承擔更多照顧工作。
每個家庭的分工不同,沒有一定要誰做什麼。
但如果雙方都認為自己已經付出很多,卻始終不願意理解對方的辛苦,再小的事情,也可能成為爭吵的原因。
忘記買東西、沒有整理家務、結婚紀念日被忽略,單獨來看好像都不是什麼大事。
可是當這些事情不斷重複,每次提出來,得到的都是「我也很累」,久了,連抱怨都不想抱怨了。
有些夫妻開始分房睡,有些人除了孩子的事情,幾乎沒有其他話題。明明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卻越來越像兩個各過各的室友。
在家事案件裡,我經常遇到這樣的夫妻。
沒有外遇,也沒有嚴重衝突,其中一方卻已經決定離婚。
另一方很困惑:「我們不是一直都這樣生活嗎?為什麼現在突然要離婚?」
但對提出離婚的人而言,可能已經想了好幾年。
當然,感情變淡或生活疲憊,不代表法律上就一定符合裁判離婚的要件。法院仍須依照具體事實,判斷婚姻是否已經發生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
只是,等到兩個人必須透過法院討論婚姻還能不能繼續時,往往已經累積了太多沒有好好說出口的失望。
如果結婚前,真的能先看見婚後十年的生活,你可能會發現,婚姻沒有想像中那麼浪漫。
有工作壓力,有孩子要照顧,有永遠做不完的家務,也有許多意見不合的時候。
我想,真正值得問自己的,不是未來會不會辛苦,而是當兩個人都很累的時候,還願不願意關心對方過得好不好。
如果是你,看完婚後十年的生活,還會選擇跟眼前這個人結婚嗎?
先收藏這篇文章,也許有一天,你會有不同的答案。
致同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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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情境改寫,非特定當事人個案。
※ 本文僅供一般法律資訊參考,個案仍應依具體事實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