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0/2026
「我明明自己住,房屋稅單怎麼變貴了?」🏠
這句話,很多台南屋主都問過。房子是自己的、人也天天住在裡面,結果五月稅單一打開,數字比以前多了一截。很常見的一個原因,就是:戶籍沒遷進去。
房屋稅2.0(大家俗稱的囤房稅2.0)上路以後,「自住」不是你說了算,是看你有沒有符合法定條件,而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辦竣戶籍登記」。今天就用聊天的方式,一次把規則、台南的稅率、試算和常見問題講清楚,看完可以直接拿稅單出來對。
【一、先搞懂:房屋稅2.0 改了什麼?】
房屋稅條例第 5 條修正後,自 1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14 年 5 月起開徵。重點有三個:
1️⃣ 自住住家用:稅率 1.2%。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只持有 1 戶」、供自住,而且房屋現值在當地門檻以下,可以再降到 1%。
2️⃣ 非自住的「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拉高到 2%~4.8%,各縣市要依「全國持有戶數」訂差別稅率。
3️⃣ 全國歸戶、全數累進:戶數不是只算台南,台北、高雄的房子一起算;一旦落到較高的級距,名下這類房屋每一戶都用那個稅率,不是只有多出來的那戶。
另外,房屋稅已經改成按年課徵,以每年 2 月末日當天的狀態為準。
【二、自住要「同時」符合 3 個條件】
依房屋稅條例第 5 條和財政部的自住認定標準,個人的住家用房屋要三個條件一起成立,才算自住:
✅ 房屋沒有出租,也沒有營業使用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而且在這間辦竣戶籍登記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以內
注意第二點:不一定要屋主本人遷入。房子在你名下、爸媽住在裡面、戶籍也設在這裡,一樣可以算自住。反過來說,你天天住但戶籍還掛在老家,就不算。
【三、台南市的稅率長怎樣?】
台南市的非自住稅率,依「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公告自 1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也就是 115 年期的稅單開始適用):
🔹 自住(家戶全國 3 戶以內):1.2%
🔹 全國單一自住、現值在門檻以下:1%
🔹 其他住家用(非自住),依全國持有戶數:
2 戶以內 2.6%
3~4 戶 3.8%
5~6 戶 4.2%
7 戶以上 4.8%
全國單一自住 1% 的現值門檻,台南市 115 年期是 157 萬 4,900 元,116 年期是 156 萬 5,000 元。門檻每年公告一次,申報前記得看當年期的數字。
【四、實際算給你看】🧮
先講清楚假設(這是示範用的虛構案例,不是真實個案):
・小陳名下只有一間台南的公寓,稅單上的房屋現值 120 萬元
・他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就只有這一間
・沒有出租、沒有營業,小陳自己住
・唯一的變數:戶籍有沒有遷進來
・房屋稅=房屋現值 × 稅率,以一整年計算、不考慮其他減免
情境 A:戶籍遷入,並在 3 月 22 日前申報
→ 全國單一自住,120 萬低於台南 116 年期門檻 156 萬 5,000 元,適用 1%
→ 120 萬 × 1% = 12,000 元
情境 B:戶籍沒遷,家裡也沒有直系親屬設籍在這間
→ 不算自住,變成其他住家用;他全國只有這 1 戶非自住,落在「2 戶以內」
→ 120 萬 × 2.6% = 31,200 元
同一間房子、同一個人住,只差一個戶籍,一年就差 31,200-12,000=19,200 元,稅額直接變成 2.6 倍。
情境 C:如果小陳另外在外縣市有 2 間空屋,也都沒人設籍
→ 全國非自住變成 3 戶,台南這間要用「3~4 戶」的 3.8%
→ 120 萬 × 3.8% = 45,600 元,比情境 A 多 33,600 元
(外縣市那 2 間,要用各自所在縣市的稅率另外算,這裡不列。)
順便附上同一間 120 萬的房子,在台南各級距一年的稅額:1% 是 12,000 元、1.2% 是 14,400 元、2.6% 是 31,200 元、3.8% 是 45,600 元、4.2% 是 50,400 元、4.8% 是 57,600 元。
【五、自住戶檢查清單】📋
拿出稅單,一條一條勾:
☐ 房子沒有出租、沒有拿來開店或當工作室
☐ 我、配偶或直系親屬(例如爸媽、子女)真的住在這裡
☐ 上面這位住的人,戶籍已經設在這一間
☐ 我、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加起來 3 戶以內(外縣市也要算)
☐ 已經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局申報自住(可以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
☐ 申報有趕在 3 月 22 日前(遇假日順延到下一個上班日)
☐ 想拿 1%:確認全家全國只有這 1 戶,而且現值沒超過當年期門檻
已經核准過、使用情形和戶數都沒變的,不用每年重新申報。
【六、常見問答】💬
Q1:我已經住很多年了,現在才遷戶籍還來得及嗎?
A:來得及,但看時間點。在每年 3 月 22 日(遇假日順延)前完成設籍並申報,當年 5 月的房屋稅就能用自住稅率;過了這天才申報,要從下一期才適用。
Q2:房子登記在我名下,但給爸媽住,要我本人遷過去嗎?
A:不用。只要爸媽(直系親屬)實際住在這裡、戶籍也設在這間,而且沒有出租營業、全家自住在 3 戶以內,就能申請自住。
Q3:我在台南只有 2 間,應該不算多吧?
A:要看全國。外縣市的房子一起歸戶計算,加起來落在哪個級距,名下非自住的每一戶都用那個稅率。
Q4:夫妻的戶數是合起來算還是分開算?
A:自住的 3 戶,是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算;超過 3 戶以外的非自住房屋,則由夫、妻各自全國歸戶算戶數。
Q5:跟兄弟姊妹共有一間房子,怎麼算?
A:一般共有房屋,每位共有人各以 1 戶歸戶。至於自住或單一自住,是看各共有人自己家戶的持有情形,所以同一間房子,兄弟兩人的稅率可能不同。
【七、最後提醒】
明年(116 年期)的申報期限是 116 年 3 月 22 日,剛好是星期一。家裡如果有「人住但沒設籍」的房子,現在開始整理還來得及,先把名下全國的房子列出來,再對照上面的清單一戶一戶看。
有問題歡迎私訊,賢仔可以陪你把戶數和稅率一間一間對清楚。
※ 本文為一般知識分享,不是稅務建議,個案仍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核定為準。
📚 資料來源
1. 全國法規資料庫|房屋稅條例第 5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FLNO=5&Pcode=G0340102
2. 財政部|房屋稅2.0 常見問答
https://www.mof.gov.tw/house/multiplehtml/41e7424fa26e4d41905ed1800fd9fabc
3. 財政部新聞稿(115.03.18)|115年期房屋稅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徵規定者,請於3月23日以前申報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8d17314ec8244951a336b19a0c17de98
4.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房屋稅稅率與計算方式
https://www.tntb.gov.tw/showpage.php?lmenuid=4&pagetype=0&smenuid=39&tmenuid=92
5.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臺南市財稅局)|一次搞懂自住房屋稅率(115年期門檻)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lDrm8kW
6.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臺南市財稅局,115.09.10)|自住房屋稅率有2種(116年期門檻)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xKK5oQ
7.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臺南市財稅局)|夫妻房屋自住戶數綁一起、非自住則分開算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El8e9wg
建安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0588賢仔房產店
☎ 06-222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