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

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 營建法律雙碩士.律師兼土木技師雙證照
前南檢檢察事務官-18年司法實務經?

⚖️【勝訴捷報|事情有做,就一定能收報酬?臺南地院判決:105 萬 7,000 元服務費應返還】在台南遇到委任契約、專業服務費、契約履約爭議時,「有做事」是不是就等於有權取得全部報酬?答案是:要看契約約定的是「處理程序」,還是「達成成果」。...
27/08/2026

⚖️【勝訴捷報|事情有做,就一定能收報酬?臺南地院判決:105 萬 7,000 元服務費應返還】

在台南遇到委任契約、專業服務費、契約履約爭議時,「有做事」是不是就等於有權取得全部報酬?
答案是:要看契約約定的是「處理程序」,還是「達成成果」。
得智法律事務所再傳勝訴捷報。本所代理原告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就一筆 1,057,000 元的專業服務報酬,獲法院判決被告應全額返還。

📌 案件背景|委任專業人士辦事,卻沒有達成契約約定的結果
本案雙方約定,由被告協助辦理公司清算及相關稅務更正事宜,希望透過更正清算結果,使股東應納的綜合所得稅額降低,並以更正前後稅額差額的 15% 作為報酬計算基準。
原告嗣後已支付被告 1,057,000 元報酬。
然而被告雖曾進行相關申報及行政救濟程序,最終並未達成契約所約定的減稅結果——更正清算前後,股東應納綜合所得稅金額並無任何差額。雙方就這筆百萬元服務費能否保留,因而興訟。

⚖️ 關鍵爭點|這是「委任」還是「承攬」?
這正是本案的法律核心。兩者的差別,決定了報酬給不給得成:
委任契約 承攬契約
標的 勞務本身 勞務的結果
報酬條件 有處理事務即可請求 未完成工作,不得請求報酬
法條 民法第528條、第535條 民法第490條

簡言之:委任只要有服勞務的事實,無論有無結果均能獲得報酬;承攬若無結果,則不得請求報酬。
法院審視系爭委託書後認定,本件契約一方面要求被告「完成一定工作(更正清算須達到減少股利金額之結果)」,一方面又屬受託處理事務,性質上為承攬與委任之混合契約(司法院院字第 2287 號解釋、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560 號裁判要旨參照)。
既然契約已明白約定「未能達到減少股利金額之事實者,受任人不得要求給付服務費」,而最終確實未產生任何稅額差額(此節並經被告自認),被告即未完成兩造約定之報酬發生基礎,其受領之款項自屬無法律上原因,構成民法第 179 條之不當得利,應予返還。
法院並指出:被告身為執業專業人士,受託事務屬其專業範疇,本應依專業知識、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獨立處理,不受委任人拘束限制,不得以「委任人提供的資料有問題」卸責。

🎉 法院判決結果
依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1408 號民事判決:
✅ 被告應給付原告 1,057,000 元
✅ 自民國 112 年 6 月 29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5% 計算利息
✅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 原告以 352,333 元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
📌 值得注意的是,利息起算日源自本所於 112 年 6 月 20 日發出的律師函。該函催告對造 7 日內返還,期滿翌日(112 年 6 月 29 日)起,遲延利息即開始起算——比起訴狀送達整整提前了一年多。一封發得早、發得對的律師函,能為當事人多爭取一整年的法定利息。

❓ 常見問題 FAQ
Q1:委任契約和承攬契約怎麼分?
A:關鍵在於當事人是否約定「提供勞務者負有完成一定工作的義務,且報酬以完成該工作為條件」。有此約定者為承攬,無者為委任。委任有做就有報酬;承攬沒完成就不能請求報酬。
Q2:專業人士(顧問、代辦業者、各類受任人)已經跑完程序,只是結果沒出來,錢要付嗎?
A:要看契約。若契約已把「特定成果」訂為報酬發生條件,則縱使受任人確有投入時間、送件、申報甚至提起行政救濟,未達成該成果仍不得請求報酬。
Q3:已經付出去的服務費,還要得回來嗎?
A:可以。若報酬發生的基礎自始未成就,受領人即屬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可依民法第 179 條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本案即為適例。
Q4:這種案件的利息從哪天起算?
A:報酬返還屬未定期限之債務,須經催告才負遲延責任。越早以律師函催告,利息起算日越早,實務上差距可達數年。

💡「有投入時間」不等於「當然有權取得報酬」
簽訂專業服務契約時,真正該先確認的是:
▪ 工作範圍是什麼?
▪ 何時才算「完成」?
▪ 契約要求的是「處理程序」,還是「達成特定成果」?
▪ 報酬在什麼條件下才會發生?
▪ 成果沒達成,已付款項如何處理?
每一份契約都應有明確的履行標準;每一筆報酬,也都應有相對應的契約與法律依據。

🏛️ 關於得智法律事務所
得智法律事務所位於臺南市安平區,主持律師侯信逸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重執照,並有 18 年檢察事務官資歷,服務範圍涵蓋台南、高雄、屏東、嘉義等南部地區,長期處理:
▪ 委任契約、專業服務契約爭議
▪ 服務費返還、不當得利請求
▪ 公司清算、股東爭議
▪ 承攬契約、工程款追討、工程履約爭議
▪ 政府採購爭議、公共工程訴訟
從契約審閱、律師函催告、證據整理到法院訴訟攻防,協助當事人釐清法律關係、維護合法權益。
得智法律事務所|專業・誠信・用心,為您守護每一份權益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一街 255 號
📞 06-298-9988

※ 本文係就已宣示之判決要旨所為之案例分享,個案結果因事實與證據而異,不構成對任何具體案件結果之保證。本判決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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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花絮|買房賣房必學!「現況交屋」不是免死金牌】買房、賣房時常看到一句「依現況交屋」,但這六個字,真的代表賣方可以完全免責嗎?今(8/21)日,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土木技師受邀擔任「115年不動產交易安全講習會」講師。本次活動由...
21/08/2026

🏠【活動花絮|買房賣房必學!「現況交屋」不是免死金牌】

買房、賣房時常看到一句「依現況交屋」,但這六個字,真的代表賣方可以完全免責嗎?

今(8/21)日,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土木技師受邀擔任「115年不動產交易安全講習會」講師。本次活動由臺南市臺南、東南、永康地政事務所合辦,參訓對象包括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地價人員、主辦單位同仁及志工,以及轄內不動產經紀業者、房仲從業人員,共同探討不動產交易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

⚖️ 第一堂|現況交屋不是免死金牌!

課程從實務上最常見的三大不動產瑕疵切入:

✔ 房屋漏水
✔ 凶宅
✔ 海砂屋

並從法律 × 土木工程雙重角度,解析「現況交屋」的真正法律效果,以及物之瑕疵擔保、解除契約、減少價金及損害賠償等問題。

課程中特別提醒:

「免責範圍=揭露範圍。」

只寫一句「現況交屋」,並不代表所有隱藏瑕疵都能免責。真正重要的是:賣方知道什麼、揭露了什麼,以及買方在簽約時是否已經知情。

📝 第二堂|現況說明書怎麼填,才不會把自己填進訴訟?

對房仲、不動產經紀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而言,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不是單純的表格。

現況說明書經簽章、解說並交付後,可能成為契約的一部分,因此每一個「是/否」、每一段註記,都可能成為未來法院認定責任的重要依據。

本次課程並整理六大高風險項目:

🔹 漏水
🔹 凶宅
🔹 海砂屋/輻射屋
🔹 違建
🔹 嫌惡設施
🔹 占用及面積爭議

並從查證、填載、存證三個層次,說明如何降低交易風險。

📌 不動產交易,事前把事情講清楚最重要

對買方而言,簽約前要確認房屋現況與歷史瑕疵;
對賣方而言,誠實揭露往往才是最有效的自保;
對房仲與不動產經紀業者而言,更要落實查證、解說與書面紀錄。

現況交屋不是免死金牌,現況說明書也不是勾完就好。

得智法律事務所長期處理台南不動產買賣糾紛、房屋漏水、凶宅、海砂屋、違建、物之瑕疵擔保、不動產契約及損害賠償等案件,並結合法律與土木工程專業,協助買賣雙方及不動產從業人員降低交易與訴訟風險。

感謝臺南市臺南、東南、永康地政事務所的邀請,也感謝各地政人員及不動產經紀業夥伴的熱情參與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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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花絮】從工程現場到法庭:工程採購的紅線與自保工程弊案,往往不是發生在刻意違法的那一刻,而是藏在每天習以為常的流程裡。規格制定、招標決標、履約管理、估驗計價、驗收保固——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是法律風險的起點。很榮幸受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
11/06/2026

📷【活動花絮】從工程現場到法庭:工程採購的紅線與自保

工程弊案,往往不是發生在刻意違法的那一刻,而是藏在每天習以為常的流程裡。

規格制定、招標決標、履約管理、估驗計價、驗收保固——每一個環節,都可能是法律風險的起點。

很榮幸受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邀請,由得智法律事務所所長侯信逸律師(同時具土木技師資格)擔任「115年度上半年工程契約暨全民督工、職業安全衛生、廉政宣導講習」廉政倫理場次講師,與近百位工程人員及合作廠商面對面交流。

侯律師結合土木技師、檢察事務官、執業律師三重實務經驗,用工程人聽得懂的語言拆解真實案例:

🔹 工程採購常見廉政風險與紅線
🔹 政府採購法與貪污治罪條例實務解析
🔹 估驗計價、工程數量認定與驗收的刑事責任
🔹 工程採購七大風險點與預防措施
🔹 廠商與機關雙方常見違法態樣
🔹 利益衝突迴避的實務操作

特別是履約階段的估驗計價與驗收,往往是爭議與刑事責任最容易引爆的環節。自保的關鍵其實就三件事:完整的書面紀錄、依法行政、落實程序正義。

法律不是工程的阻礙,而是降低風險、保障權益的工具。

工程採購、履約爭議或廉政法遵有疑問,歡迎與得智法律事務所聯繫,我們在台南、高雄提供專業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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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報|工程沒做完、款項早已超領,承包商竟還反告業主?法院判:承包商返還業主4,204萬元,且這還只是「一部請求」】「契約終止了,已經付出去的工程款,拿得回來嗎?」工程糾紛中,業主常以為款項一旦付出就難以追回;但只要能證明承包商實際完成的...
05/06/2026

🎉【捷報|工程沒做完、款項早已超領,承包商竟還反告業主?法院判:承包商返還業主4,204萬元,且這還只是「一部請求」】

「契約終止了,已經付出去的工程款,拿得回來嗎?」

工程糾紛中,業主常以為款項一旦付出就難以追回;但只要能證明承包商實際完成的工程價值,遠低於已支付的金額,法律就站在業主這一邊。

本案業主委託興建廠房,原契約金額高達9,500萬元,後續再追加冷凍冷藏、格柵平台及調勻池等工程。然而承包商施工進度嚴重遲延,更出現多達58處重大瑕疵,經業主多次以律師函催告修繕仍未改善,業主遂依法終止契約。

更令人錯愕的是——工程明明沒做完、款項也早已超領,承包商竟「得了便宜還賣乖」,反過來主動對業主提起訴訟,請求給付工程款。業主在不得已之下,只好提起反訴,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遭溢付的款項。

關鍵問題只有一個:業主累計已支付之工程款及轉作工程款之借款合計高達8,353萬餘元,但承包商實際完成的工程,價值究竟有多少?

在侯信逸律師團隊協助下,透過完整施工紀錄整理、工程文件與契約分析,並聲請土木技師公會現場鑑定,成功向法院證明:
✔ 已完成工項經專業鑑定,價值僅1,506萬餘元
✔ 業主顯已「溢付」工程款達6,847萬餘元
✔ 契約終止後,承包商就超額受領之報酬已失其法律上原因,應依不當得利返還

侯信逸律師身兼律師及土木技師雙重專業背景,能同時從工程估驗與法律層面拆解案件,把複雜的工程鑑定結果,轉化為法院能理解並採納的證據。

⚖️ 法院最終採納鑑定結果,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判決承包商應返還業主:
💰 4,204萬4,373元
💰 外加年息5%利息
並由承包商負擔全部訴訟費用。

💡 而且,這還只是「一部請求」——
業主溢付總額高達6,847萬餘元,本件僅先就其中4,204萬餘元提起請求;換言之,尚有約2,642萬餘元,業主得於日後另行請求。

至於承包商當初主動提告、向業主請求工程款的本訴?最後因未預納鑑定費用,反遭法院視為撤回——可謂偷雞不著蝕把米。

✅ 本案再次證明:工程案件的勝負,往往不只是法律問題——
如何證明工程的真實價值?
如何解讀工程鑑定結果?
如何釐清施工成果與契約、付款之間的關係?
這些才是工程訴訟最關鍵的核心。
當法律專業結合工程專業,才能真正守住業主的每一分工程款。

#工程款糾紛 #工程款返還 #不當得利 #工程鑑定 #承攬契約 #工程履約爭議 #工程法律 #工程訴訟 #土木技師律師 #台南工程律師 #侯信逸律師 #得智法律事務所 #台南律師 #高雄律師 #工程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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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實際承辦案例改寫,當事⼈資訊已去識別化;個案結果因事實與證據⽽異,不代表對任何案件結果之保證。本案為地⽅法院⼀審判決,尚未確定。本⽂僅供法律資訊參考,非屬正式法律意⾒。

🎉 台南、高雄工程款糾紛勝訴實錄|太陽能工程做完,業主竟人間蒸發不付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工程款 98 萬元!——由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重專業的得智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侯信逸親自承辦,深耕台南、高雄、南部地區,協助當事人成功追討近百...
14/05/2026

🎉 台南、高雄工程款糾紛勝訴實錄|太陽能工程做完,業主竟人間蒸發不付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工程款 98 萬元!
——由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重專業的得智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侯信逸親自承辦,深耕台南、高雄、南部地區,協助當事人成功追討近百萬工程款 ✊

工程人最怕的,不是把工程做好,
而是—— 做完了,對方一句話不說,錢也不付。

📍 案件背景
某太陽能工程案中,我方當事人受委託進場施作,依約完成「屋頂平鋪型太陽能模組工程」全部工程,以及「全區配電工程」三分之二的進度,工程款合計近百萬元。
沒想到工程做到一半,上游契約關係發生變動,對方逕自表示終止合作。
問題是——
工程做了、成果交了,對方卻遲遲不付款。
更離譜的是,進入訴訟程序後,對方經合法通知後連庭都不出,也未提出任何答辯。

⚖️ 法院認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審酌我方提出的:
✅ 現場施工照片
✅ LINE 對話紀錄
✅ 太陽能工程發包合約、終止合約會議紀錄
✅ 上游廠商函覆系爭工程完成進度
✅ 臺南地檢偵查卷宗佐證
最終認定我方主張為真實,判決:
💰 被告應給付工程款新臺幣 98 萬 1,435 元
+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5% 計算之遲延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法院亦明確援引民法第 490 條第 1 項(承攬之意義)、第 505 條第 1 項(報酬給付時期)指出:承攬人一旦完成工作,定作人本即負有給付報酬之義務,不因上游契約變動而免除。

💡 侯律師工程實務提醒
工程糾紛中,問題往往不在「工程品質」,而在 「工程做了、錢卻被拖著不付」。
業主不付工程款可以告嗎? ✅ 可以。承攬人依民法第 490 條、第 505 條本有報酬請求權。
工程款被拖欠怎麼辦? ✅ 證據保全+催告+必要時提起訴訟,切勿讓時效靜悄悄流失。
承攬契約被終止還能請款嗎? ✅ 已完成部分仍得請求對應報酬,法院實務見解一致。

工程實務中常見的拖款劇本:
⚠ 上游一解約,下游就被連帶不付
⚠ 工程做到一半臨時喊停
⚠ 已經完工卻惡意拖款
⚠ 用沉默、失聯拖垮承包商現金流
工程款不是對方想拖就能拖。

❓ 常見問題 FAQ
Q1:工程做一半被業主終止契約,已施作部分能不能請款?
A:可以。依民法承攬規定,承攬人已完成部分之工作對應之報酬,定作人仍應給付。
Q2:工程款被拖欠多久要採取法律行動?
A:請款時效原則上2年(民法第127條第7款),但建議催告後仍未付款,即應盡快諮詢律師啟動程序,以免證據散失、對方脫產。
Q3:為什麼選擇有土木技師背景的律師承辦工程糾紛?
A:工程糾紛常涉及完工進度認定、瑕疵歸責、估驗計價、設計變更等技術爭點。一般律師需委由外部技師「翻譯」工程語言,而具備土木技師資格的律師可直接從工程實務面切入爭點,省去溝通成本,攻防更精準。

🏛️ 關於得智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侯信逸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重執照,並擁有18 年檢察事務官資歷,深耕台南、高雄及南部地區(含屏東、嘉義),專精:
▪ 工程款追討、工程履約爭議
▪ 政府採購爭議、公共工程訴訟
▪ 工程鑑定報告審閱與攻防
▪ 太陽能、再生能源工程糾紛
▪ 建築、營造、土木承攬契約
台南、高雄、屏東、嘉義等南部地區之工程糾紛當事人皆可諮詢。若您正面臨工程款被拖欠、承攬契約終止爭議、工程履約糾紛,及早諮詢、保全證據,往往是保住權益的關鍵。
📞 諮詢專線:006-2989988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一街 255 號
🌐 https://www.enlightenmen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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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報】中獎詐騙陷阱破解|當事人遭騙交付3帳戶 法院判決無罪「我只是相信中獎,怎麼會變成詐騙共犯?」這是近年最常見、卻最容易被誤判的帳戶案件。📍案件經過當事人收到「抽中iPhone 16」中獎通知,依指示匯出116元運費。對方接著層層加碼...
07/05/2026

🚨【捷報】中獎詐騙陷阱破解|當事人遭騙交付3帳戶 法院判決無罪
「我只是相信中獎,怎麼會變成詐騙共犯?」
這是近年最常見、卻最容易被誤判的帳戶案件。
📍案件經過
當事人收到「抽中iPhone 16」中獎通知,依指示匯出116元運費。對方接著層層加碼:
🔸 索取姓名、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
🔸 引導加LINE好友、建立聯繫
🔸 再通知中獎10萬元現金
🔸 以「升級帳戶才能撥款」為由,要求提供3個銀行帳戶
🔸 指示對銀行員以不實理由提高轉帳額度
當事人深信不疑,依指示交付3家銀行帳戶——直到帳戶被詐騙集團用以詐騙他人,才知遭到利用,反而成為「幫助詐欺、洗錢」案的被告。
⚖️【法律爭點】
提供3個以上帳戶 ≠ 一定構成「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罪」
關鍵在於:是否具有「明知將被用於犯罪」之主觀故意
💡【法院認定要點】
✅ 116元小額運費+虛構獎項,是典型詐騙降低戒心話術
✅ LINE對話紀錄顯示當事人始終深信中獎、毫無懷疑
✅ 立法理由明示:「行為人受騙而對構成要件無認識時,欠缺主觀故意」
✅ 受騙陷於錯誤之人,本無能力判斷提供帳戶是否具正當理由
✅ 檢察官未能舉證證明被告有幫助詐欺、洗錢之不確定故意
📌【最終結果】臺南地方法院 判決無罪 ✅
🎯【實務提醒】
現行帳戶案件,多數當事人並非主動犯罪,而是「先成為詐騙被害人,再被誤認為共犯」。
判斷關鍵不在「客觀上是否交付帳戶」,而在「交付當下的主觀認知」。
若您或親友遇到下列情況,請立即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 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而被警方通知到案
🔹 因中獎、貸款、求職、賣家交易而提供帳戶
🔹 收到地檢署傳票,被以幫助詐欺、洗錢偵辦
📞 得智法律事務所|侯信逸律師團隊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十一街255號
💼 刑事辯護|詐騙案件|帳戶案件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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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智捷報】共有土地被鄰居偷鋪柏油?臺中地院判決:203 平方公尺全數刨除!你有遇過這種情況嗎?🤔明明是兩人共有的一塊土地,其中一位共有人,竟然沒經過其他人同意,直接把地鋪成柏油路,當成自己專用通道⋯⋯本案當事人,就真的碰到了。📍 案件事...
23/04/2026

🎉【得智捷報】
共有土地被鄰居偷鋪柏油?臺中地院判決:203 平方公尺全數刨除!

你有遇過這種情況嗎?🤔

明明是兩人共有的一塊土地,
其中一位共有人,竟然沒經過其他人同意,
直接把地鋪成柏油路,當成自己專用通道⋯⋯

本案當事人,就真的碰到了。

📍 案件事實
▸ 臺中市清水區三筆共有土地,原告與被告持分各 1/2
▸ 原本是空地,供兩造通行聯絡菁埔路
▸ 路盡頭直通被告自家鐵皮屋,大型機具進出、堆置貨物
▸ 被告未經原告同意,擅自鋪柏油 203.38 平方公尺

⚔️ 被告抗辯聽起來很有道理:
「原本下雨泥濘,鋪柏油大家都方便」
「這屬於共有物的保存行為」
「刨除成本很高,原告提告是權利濫用」

⚖️ 但法院怎麼認定?
法院點出一個超關鍵的區分 👇

「容忍通行」 ≠ 「容忍鋪柏油」!

✔ 容忍通行 = 只是容忍路過
✔ 鋪設柏油 = 改變土地地形地貌
✔ 地貌一旦改變,將影響其他共有人未來分割、使用、處分的權利
✔ 被告所為非保存行為、亦非有益行為,純屬利己車輛出入之便

關於「權利濫用」抗辯,法院引用
👉 最高法院 71 年台上字第 737 號判例

「權利之行使,自己所得利益極少,而他人及國家社會所受之損失甚大者,應視為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但本案剛好相反:
▸ 被告鋪柏油僅利己
▸ 刨除柏油不影響其通行
▸ 原告請求刨除屬正當權利行使,與權利濫用無涉 ✅

🧾 判決結果
📌 被告應將 203.38 平方公尺柏油路面全數刨除
📌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百分之九十五
📌 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訴字第 1827 號

核心法律依據:
民法第 767 條第 1 項中段(除去妨害請求權)
民法第 148 條第 1 項(權利濫用禁止)

💡 共有土地三大常見誤解

⚠️ 「大家都有持分,怎麼用都行」
→ 錯!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權利。

⚠️ 「只是鋪柏油,又沒蓋房子」
→ 錯!鋪柏油就是改變地貌,已妨害所有權圓滿行使。

⚠️ 「刨除成本太高,告我就是權利濫用」
→ 錯!自己造成的成本,不能用來侵害他人所有權。

🚩 為什麼找得智?
得智法律事務所位於台南,由侯信逸律師主持——
主持律師同時具備「律師+土木技師」雙國家考試資格,這是一般事務所難以兼備的跨領域優勢。

涉及:
▸ 共有土地、拆屋還地、排除侵害
▸ 不動產界址、通行權、地上物爭議
▸ 營建爭議、工程糾紛、工程鑑定、工程款追討
▸ 跨縣市民事訴訟

得智都能從法律面+工程面雙軌分析。
本案即由本所律師親赴臺中地方法院,為當事人取得勝訴判決。

📞 諮詢專線:(06) 298-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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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報】毀損罪公訴不受理——對方拒絕和解,我們就從程序突破!「管委會可以對住戶提刑事告訴嗎?」——這個問題,決定了整起刑案的命運。台南某社區地下室鐵捲門鎖蓋遭砂輪機破壞,管委會主委代表社區到派出所報案,檢察官依刑法第354條毀損罪提起公...
10/04/2026

🏆 【捷報】毀損罪公訴不受理——對方拒絕和解,我們就從程序突破!
「管委會可以對住戶提刑事告訴嗎?」
——這個問題,決定了整起刑案的命運。
台南某社區地下室鐵捲門鎖蓋遭砂輪機破壞,管委會主委代表社區到派出所報案,檢察官依刑法第354條毀損罪提起公訴。
面對告訴人堅持不和解的態度,我們調整策略,從程序面精準出擊——主張本案自始欠缺合法告訴:
🔑 三個關鍵攻防點
1. 毀損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沒有合法告訴,法院根本不能審理
2. 管委會是非法人團體,不具獨立法律人格,依法不能擔任刑事告訴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非字第181號判決意旨早已闡明
3. 社區公共設施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告訴權應由各區分所有權人個別行使;主委以管委會名義提告,僅屬「告發」而非「告訴」
法院全面採納辯護意見,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3款、第307條,逕為不受理判決,附帶民事訴訟也一併駁回。

📌 案件啟示
和解談不攏,不代表沒有出路。刑事案件不只打事實、打證據,更要打「程序」。當對方關上和解的門,我們就從程序找到另一扇窗——一個告訴權的根本瑕疵,讓整起公訴案件在審判階段直接落幕。
面對刑事追訴,你需要的不只是辯解,而是全方位的攻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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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26
【律師大會直擊👀 公平會開罰?AI浪潮?台南律師的挑戰與升級!】今早(3/28)出席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第3次會員大會」。 身為法律人,除了為當事人奮戰,公會的發展與大環境挑戰也與我們切身相關。  直接幫大家畫出今天大會的 3 個...
28/03/2026

【律師大會直擊👀 公平會開罰?AI浪潮?台南律師的挑戰與升級!】
今早(3/28)出席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6屆第3次會員大會」。 身為法律人,除了為當事人奮戰,公會的發展與大環境挑戰也與我們切身相關。
直接幫大家畫出今天大會的 3 個實務亮點👇
▸ #公平會裁罰訴訟 全力攻防
因昔日章程「律師酬金」規定遭公平會裁罰 10 萬元,公會已依法提起訴訟,預計四月初於北高行開庭,全力捍衛同道權益!
▸ 與法律轉型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致詞點出,面對 AI 新興議題,律師角色正從傳統的「紛爭解決」,擴展到「風險預防」與社會和諧。
▸ #律師的健康是最大本錢
會中特別安排衛生局解說政府免費健康資源, 配合 2026 公費「 #六癌篩檢」全面啟動,提醒大家拼事業、寫狀子之餘,也要顧好身體!(中午發放的優氧食光健康餐盒真的很用心🥗)
📌 核心觀念只有一句話:
👉「時代在變,面對新法規與新科技,律師的專業思維必須持續進化。」
很高興能跟許多道長們齊聚交流。期待新的一年,繼續用法律專業解決問題、創造價值!
#台南律師公會 #會員大會 #公平會訴訟 #法律實務 #六癌篩檢 #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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