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6/2026
上週到一個我慕名已久的機構講「再生能源投資、開發、建置、營運法律實務」
感謝學姊邀請,讓我有機會第一次來到位於新竹,和臺灣產業發展密切相關的總院區。要在這個知名又技術研究深厚的機構演講,興奮期待以外,實在戰戰兢兢。我花了整個週末10個小時將自己的實務經驗、期刊研究系統化,希望提出有品質、有系統、有水準的內容。
當天還算順利,也和長官們討論不少政策與實務議題,投資誘因、影響建置成本的事務、案場申請議題、風險與契約條款、爭議與法院見解。聽到長官的評價是「今天講的很實務」,我很高興,同時長官們也和我分享有關Data Center電力議題、風電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契約重要條款等,讓我有新的研究方向。希望將來有更多合作的機會。
內容大綱
1. 電廠的根本:不動產用益權
2. SPV公司與再生能源案場投資建置之多方關係
3. 再生能源案場的最大變數與風險:居民抗爭
4. 重要案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重訴734
5. 刑事風險與合規
6. 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