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26
【「孝親費」、「扶養費」傻傻分不清楚】
「當你開始工作了,每個月是不是應該給爸媽孝親費?」
「如果不給孝親費,父母可以告我嗎?」
相信不少人都聽過「孝親費」這個詞。
但你知道嗎?
👉「孝親費」和法律上的「扶養費」,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今天就帶大家簡單了解兩者到底差在哪裡。
🧧什麼是「孝親費」?
👉「孝親費」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有名詞。
一般所說的孝親費,通常是指子女成年、開始工作後,基於孝心、家庭習慣或與父母間的約定,每個月固定給父母一筆生活費。
例如:
💰每月固定給爸媽5,000元
💰幫忙負擔家裡的水電、房租
💰主動支付父母的生活開銷
這些我們日常所稱的「孝親費」,原則上比較偏向家庭內部的安排。
⚖️什麼是「扶養費」?
這就不一樣了!
法律明文規定:
👉直系血親相互間,原則上具有扶養義務。
所以不只是大家熟悉的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
其實反過來:
👉成年子女對父母,也可能負有扶養義務。
🧠父母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求扶養?
一般而言,父母要向成年子女請求扶養,仍然要符合相關法律要件。
對於父母等「直系血親尊親屬」而言,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
👉不以「無謀生能力」為必要。
也就是說,不能單純因為父母還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就直接認為子女完全沒有扶養義務。
不過,仍然要判斷父母是否有:
👉不能維持生活的情形。
例如會綜合考量:
🔸父母自己的財產
🔸收入及生活狀況
🔸實際生活需求
🔸其他具體經濟情形
因此:
👉「年紀大了」不等於當然可以要求子女支付任何金額。
仍須回到個案實際情況判斷。
💰扶養費又是怎麼決定的?
如果父母確實有受扶養的需要,也不是想要多少就一定可以要求多少。
實際扶養程度,仍會考量:
👉受扶養人的需要
👉扶養義務人的經濟能力、身分
👉是否還有其他依法應負扶養義務的人
👉個案中的其他生活情況
例如父母有3名成年子女,
並不代表一定要由其中一名子女獨自負擔全部生活費。
法律上還會進一步判斷各扶養義務人的順位及應負擔程度。
📌「孝親費」VS「扶養費」差別處簡單整理:
🧧孝親費
→日常生活上的稱呼
→多半來自孝心、家庭習慣或彼此約定
→法律沒有規定成年後每個月固定要給父母多少錢
⚖️扶養費
→來自法律上的扶養義務
→必須判斷受扶養者是否符合法定要件
→金額也不是父母單方面決定
→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法律程序處理
所以,
「我沒有給爸媽孝親費」和「我沒有履行法律上的扶養義務」,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 Joyce律師溫馨提醒
孝順,可以來自一份心意;
但法律上的扶養,處理的是一份責任。
父母曾經照顧子女,不代表成年後每一筆付出都必須用金錢「償還」;
同樣地,成年子女也不能單純以「我不想給」為理由,忽略依法可能存在的扶養義務。
當家庭開始為「每個月到底該給多少錢」爭執時,
不妨先釐清,
現在談的究竟是出於心意的「孝親費」,
還是法律上真正的「扶養費」?
把兩件事情分清楚,
才能知道這究竟是家庭裡的期待,還是法律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