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2026
他沒打你,不代表沒有證據。
家暴蒐證不只驗傷單,這 6 種紀錄你現在就能開始留👇
「我沒有驗傷單,是不是就告不成了?」
這是許多人面對家庭暴力時,可能會有的疑問。
但要記得,驗傷單不是唯一可能使用的證據。
除了身體傷勢,威脅、辱罵、騷擾、控制等相關事實,也可能需要透過不同紀錄來呈現。
📌 6 種可以開始保存的證據
1️⃣ 文字訊息
LINE、簡訊、Email 或其他社群私訊,只要涉及威脅、辱罵、控制或騷擾,都可以先保存。
▪️ 截圖時保留日期、時間及對方帳號
▪️ 不要只截最嚴重的那一句,也盡量保留前後對話
▪️ 保存原始對話,避免只剩零散截圖
2️⃣ 錄音或錄影
與對方對話時,相關錄音或錄影可能成為證據,仍須依個案情況判斷其合法性及證明力。
▪️ 保留原始檔案
▪️ 不要為了蒐證故意激怒對方
▪️ 不要為了取得證據,讓自己留在危險現場
3️⃣ 醫療紀錄
診斷證明、病歷、急診紀錄及驗傷照片,都可能有助於說明受傷情形。
就醫時,可以向醫療人員如實說明受傷原因與經過,讓相關資訊記錄在病歷中。
4️⃣ 照片與影像
除了傷口,也可以記錄受損家具、破掉的手機、門鎖損壞等相關情況。
📸 建議同時拍攝遠照與近照,並保留時間資訊,讓照片更容易與實際事件對應。
5️⃣ 第三人證明
親友看到你的傷勢、鄰居聽到爭吵、警方到場紀錄或社工訪視紀錄,都可能提供有用的資訊。
如果有人曾經目睹或了解事件,可以先記下對方的姓名及相關情況。
6️⃣ 自己寫的事件紀錄表
每次事件發生後,盡可能記下:
▪️ 日期、時間、地點
▪️ 發生經過,以及對方說了什麼、做了什麼
▪️ 當時是否有孩子在場
▪️ 是否曾報警或就醫
事件紀錄可以幫助你整理時間軸,日後與律師討論或說明經過時,也比較不容易遺漏細節。
我知道,在受到傷害的當下,你可能只想先撐過去,根本沒有力氣整理這些事情。
沒關係,不需要一次做到完美。
從現在開始,一件一件留下來就好。
你不一定要馬上提告,也不需要現在就決定未來怎麼走;但可以先替自己保留選擇。
如果你不確定手上的紀錄該怎麼整理,可以透過 LINE 聯繫我。
※ 蒐證時請以自身安全為優先。相關資料是否能作為證據及其證明力,仍須依個案情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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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www.ariel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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