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洪慶諼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嘉義洪慶諼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Contact information, map and directions, contact form, opening hours, services, ratings, photos, videos and announcements from 嘉義洪慶諼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Notary public, 東區保建街56之1號, Chiayi.

【嘉義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洪慶諼事務所】
提供公證、認證及法律諮詢服務。

⊙本所位於嘉義市監理站對面,監理站內設有免費停車場可多加利用。

⊙本所洪慶諼公證人通過律師及民間公證人二項國家考試,並曾任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具備專業法學素養,可協助當事人撰擬契約合同、協議書或聲明書等法律文件,歡迎來電諮詢預約。

⊙本所營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下午5點。

⊙本所接受事先預約時段,配合您有空的時間於晚上或假日辦理。可事先提供諮詢避免白跑,並接受事先提供資料加快效率。契約、文件等亦可提供客製化撰擬之服務。

最近很夯的一個話題,和遺囑有關。     那就是《民法》修法——「兄弟姊妹特留分」走入歷史。 立法院已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三讀通過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新法將在總統公布後滿 6 個月施行,預計於 2027 年2月17日...
20/08/2026

最近很夯的一個話題,和遺囑有關。

那就是《民法》修法——「兄弟姊妹特留分」走入歷史。 立法院已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三讀通過修法,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新法將在總統公布後滿 6 個月施行,預計於 2027 年2月17日上路。

這項修法到底改了什麼?又和我們的遺產分配有什麼關係?

先從「沒有遺囑」的情況說起。

如果沒有立遺囑,或者遺囑被認定無效,原則上會依照法律規定的繼承制度處理。不過,如果所有繼承人已經談好遺產要怎麼分,並且達成遺產分割協議,就可以依照大家協議的方式分配,不一定要按照法律預設的「應繼分」來分。
所謂「應繼分」,簡單來說,就是法律預先規定好的遺產分配比例。當繼承人之間無法對遺產分配達成共識時,就會依照應繼分來處理。
在法定繼承制度裡,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需要和其他順位競爭。至於其他繼承人,則依照民法第 1138 條所定的順序來看。 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子女;如果子女已過世或喪失繼承權,才可能由孫子女等代位繼承。第二順位是父母,第三順位是兄弟姊妹,第四順位則是祖父母。
原則上,前順位有繼承人存在,後順位就不會成為繼承人。

那如果有立遺囑呢?

遺囑有交代的財產,原則上就按照遺囑內容處理;至於遺囑沒有寫到的財產,才回到前面所說的法定繼承制度。
不過,有一個重要限制,就是「特留分」。
特留分可以理解成法律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遺產比例。即使立遺囑人想把財產全部留給某一個人,只要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被侵害的繼承人就可能行使扣減權,要求保留法律保障的最低比例。
例如,遺囑寫著「全部財產都給某一位繼承人」,其他具有特留分保障的繼承人,如果因此完全沒有取得遺產,就可能發生特留分被侵害的問題。

但這次修法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被刪除了。

要特別注意,這並不代表「特留分制度整個消失了」,更不是從此以後立遺囑人就可以百分之百隨心所欲分配所有財產。
最近很多諮詢遺囑的當事人,都看了聳動的新聞標題,以為特留分制度整個刪除,以為自己享有百分之百的遺囑自由,其實不是的!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順位沒有改變,仍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應繼分也沒有改變,刪除的只有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其他順位的繼承人仍然有特留分制度的保障。
例如,配偶和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原則上先取得遺產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再由兄弟姊妹平均分配。改變的是,新法施行後,兄弟姊妹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 因此,如果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姊妹,而立遺囑人事先留下有效遺囑,把遺產交給其他人,兄弟姊妹未來就不能再以「特留分遭到侵害」為由行使扣減權。這也是這次修法最核心的意義:讓財產的處分自由更受到尊重。
過去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受到討論,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現代社會中,很多兄弟姊妹成年後各自生活,彼此可能多年沒有往來,甚至生活圈完全不同,但法律上卻仍然保有一定程度的遺產保障。而且這項保障不只涉及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也可能涉及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手足」。例如,父親離家後再婚並生下其他子女,即使雙方從未共同生活,將來在符合繼承條件的情況下,半血緣手足仍可能成為法定繼承人。
這也讓「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和「實際上的家庭關係」之間產生不少討論。
另一種常見的情境,就是沒有子女的夫妻。夫妻兩人一起打拼買房,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如果妻子先過世,在特定繼承結構下,除了配偶之外,妻子的兄弟姊妹也可能成為法定繼承人。反過來,如果財產或公司股份登記在先生名下,先生過世後,在符合繼承條件的情況下,小叔、小姑也可能成為繼承人。
這正是過去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引發爭議的地方。現在修法後,兄弟姊妹仍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但不再享有特留分。
不過,還是要再次提醒大家:其他順位的繼承人,特留分仍然存在。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具有特留分保障的繼承人,如果遺囑內容侵害到他們的特留分,未來仍可能依法行使扣減權。

所以,千萬不要誤會成「民法修法後,遺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真正能夠完全按照自己意思處分遺產的情況,是必須同時考量當時是否還有具有特留分保障的繼承人。 例如,如果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父母也已經不在世,而兄弟姊妹又已經沒有特留分保障,此時如果事先留下有效遺囑,財產分配的自由確實就會大幅提高。

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觀念是: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和你再親,也不當然是你的法定繼承人。如果希望把財產留給他們,就要透過有效遺囑等方式事先安排。

如果一個人死亡後沒有繼承人,也沒有依法留下遺贈等安排,遺產最終可能由國庫取得。根據國庫署統計,近 10 年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現金繳庫金額,合計已超過 14 億元。

這次修法真正改變的,不是兄弟姊妹「能不能繼承」,而是當立遺囑人想把遺產留給其他人時,兄弟姊妹還能不能主張一部分遺產必須保留給自己。
答案是:新法施行後,兄弟姊妹不再有這項特留分保障。
這也代表法律開始更進一步尊重一個人對自己財產的安排,以及一個人想如何為自己的人生畫下句點的選擇。

但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修法雖然已經三讀通過,目前仍在新法的緩衝期間,預計在2027年2月17日正式施行,如果在緩衝期間發生繼承事實,仍然適用舊法,也就是兄弟姐妹仍然有特留分。新舊法適用以及個案中遺囑效力、繼承開始時間、特留分與扣減權等問題,都需要依當時有效的法律及具體情況判斷。

不是「兄弟姊妹不能繼承了」,而是「兄弟姊妹仍然可以繼承,但新法施行後,不再享有特留分」。 這兩件事情,差很多。

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思考遺囑怎麼寫、財產要留給誰,真正重要的不是只知道「修法了」,而是要進一步確認自己的家庭結構、繼承順位、應繼分、特留分,以及遺囑內容彼此之間會產生什麼法律效果。最後,為了製作有效且符合真意的遺囑,大家一定要找合法且專業的法律人員協助,千萬不要聽別人說就怎麼做,以免因小失大。

遺囑問題相關諮詢:
歡迎來電☎️05-275-5887
📲官方line傳送門>> https://lin.ee/knqQ6P6
🅿️本所位於嘉義市監理站正對面
📫地址嘉義市東區保健街56之1號1樓

最近很夯的一個話題,和遺囑有關。     那就是《民法》修法——「兄弟姊妹特留分」即將走入歷史。 立法院已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三讀通過修法,並於2026年8月17日經總統令公告,正式生效日為2027年2月17日。新法刪除兄弟姊...
20/08/2026

最近很夯的一個話題,和遺囑有關。

那就是《民法》修法——「兄弟姊妹特留分」即將走入歷史。
立法院已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三讀通過修法,並於2026年8月17日經總統令公告,正式生效日為2027年2月17日。新法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在六個月緩衝期間,若發生繼承事實,仍然適用舊法規,也就是在這段期間過世,兄弟姐妹仍然可主張特留分。

這項修法到底改了什麼?又和我們的遺產分配有什麼關係?

先從「沒有遺囑」的情況說起。

如果沒有立遺囑,或者遺囑被認定無效,原則上會依照法律規定的繼承制度處理。不過,如果所有繼承人已經談好遺產要怎麼分,並且達成遺產分割協議,就可以依照大家協議的方式分配,不一定要按照法律預設的「應繼分」來分。
所謂「應繼分」,簡單來說,就是法律預先規定好的遺產分配比例。當繼承人之間無法對遺產分配達成共識時,就會依照應繼分來處理。
在法定繼承制度裡,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不需要和其他順位競爭。至於其他繼承人,則依照民法第 1138 條所定的順序來看。 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子女;如果子女已去世或喪失繼承權,才可能由孫子女等代位繼承。第二順位是父母,第三順位是兄弟姊妹,第四順位則是祖父母。
原則上,前順位有繼承人存在,後順位就不會成為繼承人。

那如果有立遺囑呢?

遺囑有交代的財產,原則上就按照遺囑內容處理;至於遺囑沒有寫到的財產,才回到前面所說的法定繼承制度。
不過,有一個重要限制,就是「特留分」。
特留分可以理解成法律保障特定繼承人的最低遺產比例。即使立遺囑人想把財產全部留給某一個人,只要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被侵害的繼承人就可能行使扣減權,要求保留法律保障的最低比例。
例如,遺囑寫著「全部財產都給某一位繼承人」,其他具有特留分保障的繼承人,如果因此完全沒有取得遺產,就可能發生特留分被侵害的問題。

但這次修法最重要的變化,就是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被刪除了。

要特別注意,這並不代表「特留分制度整個消失了」,更不是從此以後立遺囑人就可以百分之百隨心所欲分配所有財產。刪除的只有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兄弟姊妹的法定繼承順位沒有改變,仍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應繼分也沒有改變。
例如,配偶和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原則上先取得遺產的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再由兄弟姊妹平均分配。改變的是,新法施行後,兄弟姊妹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 因此,如果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姊妹,而立遺囑人事先留下有效遺囑,把遺產交給其他人,兄弟姊妹未來就不能再以「特留分遭到侵害」為由行使扣減權。這也是這次修法最核心的意義:讓財產的處分自由更受到尊重。
過去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受到討論,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現代社會中,很多兄弟姊妹成年後各自生活,彼此可能多年沒有往來,甚至生活圈完全不同,但法律上卻仍然保有一定程度的遺產保障。而且這項保障不只涉及同父同母的兄弟姊妹,也可能涉及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半血緣手足」。例如,父親離家後再婚並生下其他子女,即使雙方從未共同生活,將來在符合繼承條件的情況下,半血緣手足仍可能成為法定繼承人。
這也讓「法律上的親屬關係」和「實際上的家庭關係」之間產生不少討論。
另一種常見的情境,就是沒有子女的夫妻。夫妻兩人一起打拼買房,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如果妻子先過世,在特定繼承結構下,除了配偶之外,妻子的兄弟姊妹也可能成為法定繼承人。反過來,如果財產或公司股份登記在先生名下,先生過世後,在符合繼承條件的情況下,小叔、小姑也可能成為繼承人。這正是過去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引發爭議的地方。現在修法後,兄弟姊妹仍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但不再享有特留分。
不過,還是要再次提醒大家:其他順位的繼承人,特留分仍然存在。例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具有特留分保障的繼承人,如果遺囑內容侵害到他們的特留分,未來仍可能依法行使扣減權。

所以,千萬不要誤會成「民法修法後,遺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

真正能夠完全按照自己意思處分遺產的情況,是必須同時考量當時是否還有具有特留分保障的繼承人。 例如,如果沒有配偶、沒有子女,父母也已經不在世,而兄弟姊妹又已經沒有特留分保障,此時如果事先留下有效遺囑,財產分配的自由確實就會大幅提高。

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觀念是: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和你再親,也不當然是你的法定繼承人。如果希望把財產留給他們,就要透過有效遺囑等方式事先安排。

如果一個人死亡後沒有繼承人,也沒有依法留下遺贈等安排,遺產最終可能由國庫取得。根據國庫署統計,近 10 年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現金繳庫金額,合計已超過 14 億元。

這次修法真正改變的,不是兄弟姊妹「能不能繼承」,而是當立遺囑人想把遺產留給其他人時,兄弟姊妹還能不能主張一部分遺產必須保留給自己。
答案是:新法施行後,兄弟姊妹不再有這項特留分保障。
這也代表法律開始更進一步尊重一個人對自己財產的安排,以及一個人想如何為自己的人生畫下句點的選擇。

但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修法雖然已經三讀通過,且經總統公布,但還是要等公布後滿 6 個月,也就是2027年2月17日才會正式施行。實際施行日期,以及個案中遺囑效力、繼承開始時間、特留分與扣減權等問題,都需要依當時有效的法律及具體情況判斷。

不是「兄弟姊妹不能繼承了」,而是「兄弟姊妹仍然可以繼承,但新法施行後,不再享有特留分」。 這兩件事情,差很多。

如果你或家人正在思考遺囑怎麼寫、財產要留給誰,真正重要的不是只知道「修法了」,而是要進一步確認自己的家庭結構、繼承順位、應繼分、特留分,以及遺囑內容彼此之間會產生什麼法律效果。最後,為了製作一份有效且符合真意的遺囑,大家一定要選擇合法且專業的法律人員諮詢協助!

遺囑問題相關諮詢:
歡迎來電☎️05-275-5887
📲官方line傳送門>> https://lin.ee/knqQ6P6
🅿️本所位於嘉義市監理站正對面
📫地址嘉義市東區保健街56之1號1樓

Address

東區保建街56之1號
Chiayi
600

Opening Hours

Monday 09:00 - 17:00
Tuesday 09:00 - 17:00
Wednesday 09:00 - 17:00
Thursday 09:00 - 17:00
Friday 09:00 - 17:00

Alerts

Be the first to know and let us send you an email when 嘉義洪慶諼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posts news and promotions.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used for any other purpose, and you can unsubscribe at any time.

Contact The Business

Send a message to 嘉義洪慶諼民間公證人事務所:

Shortcuts

Share

Categ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