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2026
問題三:
「找律師不就是為了分擔風險,請專業人士處理嗎?」
這句話,如果意思是:
「我找律師,是希望透過專業知識降低自己犯錯、錯過程序、錯誤評估法律問題的風險。」
這個我完全同意。
律師本來就應該幫你識別、評估和管理風險。
問題是,很多人會把這句話再推一步,變成:
「我請了律師,所以這件事現在是律師的問題。」
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
而這裡真正要分清楚的,其實就是兩件事:關聯,和因果。
案件結果不好,和「你有請律師」當然有關聯。
但有關聯,不代表責任自然轉移。
案件輸了,原因可能是證據弱、事實不利、法律不支持、對方證據更強、你拒絕合理和解、沒有提供完整資料,甚至法官根本不接受你的版本。
不能因為律師參與過,就直接跳到:「所以律師要一起承擔結果。」
如果你真的認為律師應該負責,最基本還是要回答:律師到底做錯了甚麼,而那個錯誤又是否造成了這個結果?
漏了期限,是一回事。
給錯法律意見,是一回事。
沒有提醒一個合理律師應該提醒的重要風險,也是另一回事。
這些當然可能是律師的責任。
但如果律師已經告訴你:
有風險;
證據有問題;
這個 offer 值得考慮;
繼續打下去可能成本很高;
而你仍然決定繼續,
最後結果不好,再回頭說:
「我不是請你來分擔風險的嗎?」
那我真的會問:
哪一段因果關係?
找律師,是找人幫你處理複雜問題。
不是買一個「從此與我無關」的服務。
你的證據,你最清楚。
你的商業目標,你決定。
你自己造成的麻煩、你自己做過的事、你自己留下的證據,當然首先由你自己承擔。
你的風險承受能力,你決定。
要不要和解,你決定。
律師可以分析、建議、提醒,甚至很直接告訴你:
「我不建議你這樣做。」
但專業意見不等於責任轉移。
而這一點,不會因為你比較有錢而改變。
你有錢,可以請更多律師、更資深的大律師、更多專家。
但錢不會改變因果。
亦不會改變原本屬於你的責任。
所以我一直很警惕一句話:「我都請了律師,為甚麼我還要理?」
因為下一句往往就是:「既然我請了律師,為甚麼最後會變成這樣?」
前面希望自己不參與。後面希望別人全負責。
這不是專業服務。只是責任轉移。
律師應該為自己的專業工作負責。
但律師不是替你重寫事實、替你承擔選擇、替你接收人生後果的人。
所以,如果你對「請律師」的理解真的是:
我把事情交出去,自己不用理解、不用參與、不用承擔,最後出事再找專業人士負責。
那只能祝你好運。
我不會說你一定輸。
但抱著這種思維去處理訴訟,你很容易在最重要的時候作出錯誤決定。
而訴訟裡面,一個錯誤決定,
有時候後果真的可以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