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2026
近日媒體報導,一名吳姓牙醫助理於2024年11月間因急需資金周轉,透過網路尋求貸款,依對方指示填寫借貸資料,並透過便利商店「交貨便」寄出自己的提款卡及密碼,導致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作為收取被害人款項的工具,共造成3名被害人損失18萬2,000元。
本案經雲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成立幫助一般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併科罰金3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值得注意的是,該名牙醫助理的父母均為警界人士,其父公開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呼籲民眾不要輕信社群網站上的詐騙廣告,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這類「自己也是受騙者,卻仍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案件,其實並不少見。
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服務過程中,經常遇到民眾因急需用錢,誤信網路貸款、投資或其他話術,將提款卡、帳戶資料,甚至個人資料交給陌生人或不明融資業者,原本以為只是申辦貸款,卻讓自己的帳戶成為詐騙集團犯罪工具,最後不僅蒙受損失,還可能因此面臨刑事責任。
本案判決指出,即使行為人主張自己也是詐騙的受害者,只要已預見交付提款卡、帳戶可能遭不法利用,卻仍選擇交付,法律上仍可能被認定具有「不確定故意」,而須負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 請記得:
❌ 不要提供提款卡、存摺、網路銀行帳號或密碼給他人。
❌ 不要相信「提供帳戶就能貸款」「交出卡片就能領款」等說法。
❌ 任何要求寄送提款卡、密碼的交易,都可能是詐騙陷阱。
詐騙不會挑人,無論年齡、職業、教育程度或家庭背景,都可能成為目標。
而法律上,即使當事人主張自己也是受騙者,若客觀上提供帳戶、提款卡等資料,讓詐騙集團得以犯罪,仍可能需要面對刑事責任。
若遇到要求提供提款卡、存摺、帳戶資料、網路銀行帳號或密碼等情形,務必提高警覺、先行查證,切勿因一時急需用錢而輕易交付,以免落入詐騙陷阱,甚至衍生刑事責任,無意間成為詐騙鏈的一環。
📞 撥打警政署反詐騙專線 165 諮詢
📞 若已涉及法律問題,也可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了解相關法律協助。
☎️ 法扶全國專線 412-8518(市話請直撥,手機請加 02)轉3洽就近法扶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