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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虐兒? - 市民管教兒女會不會誤墮法網被控虐兒👨‍👩‍👧‍👦? 近日有聲音指保護兒童的法例應該改革,應變得更嚴謹; 相關罰則將來有可能提高。究竟現行法律是如何?怎樣才算是虐兒?🏛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訴李群超 HCMA 3...
31/01/2024

- 何謂虐兒? -

市民管教兒女會不會誤墮法網被控虐兒👨‍👩‍👧‍👦? 近日有聲音指保護兒童的法例應該改革,應變得更嚴謹; 相關罰則將來有可能提高。究竟現行法律是如何?怎樣才算是虐兒?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訴李群超 HCMA 351/2021 中就《侵害人身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2章) 第 27 條(1)的條文有以下詮釋:
📜此控罪的「犯罪行為」(𝘢𝘤𝘵𝘶𝘴 𝘳𝘦𝘶𝘴) 分為正面作為 (positive act) 及消極的不作為(omission) 兩類:
📌前者包括襲擊👊🏻、虐待、拋棄或遺棄 (assault, ill-treat, abandon or expose) ;
📌後者是指忽略 (neglect)。而當中「相當可能」(“likely”) 並不一定是一個高的門檻,而只是用來排除一些可能性極低 (“highly unlikely”) 的事情。

☝🏻「故意」(wilful) 作為控罪的「犯罪做意」(𝘮𝘦𝘯𝘴 𝘳𝘦𝘢), 不同於民事法中的「疏忽」(negligence),所指的是以下兩種不同的心態, 即被告人有想到相關的風險,但是他仍然避免做某些事情, 因為他: 1️⃣做了一個有意識的決定;或2️⃣他根本不在乎涉案兒童的需要。

根據近代的案例📃,若被告人知道或察覺相關情況存在或將會存在,或知道或察覺相關結果會發生的風險,卻冒險行事;而且根據他對當時情況的了解,他的冒險乃是不合理的,便屬於「罔顧」。例如偶爾也會有關兒童誤食父母隨便放於家中的危險藥物💊、父母因而被控疏忽照顧的案件。反之,如果被告人因為他的年齡或個人特徵,真誠地未能領會或預見相關風險的存在,便不應被定罪。

法庭肩負起保護弱小兒童的責任⚖️。面對這類案件,那怕是在最低層級的刑事法庭 (即裁判法院),很多時候裁判官也會考慮以監禁式刑罰作為起步點來判處虐兒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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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聖公會竹園馬田法政牧師長者綜合服務中心邀請我們的黃重賓律師擔任講者, 為長者們舉行以「平安三寶」為題的講座和進行互動👨🏻‍🏫💡所謂「平安三寶」, 即是: 1. 遺囑 (俗稱「平安紙」) (Will)📜2. 持久授權書 (Endurin...
17/05/2023

很感謝聖公會竹園馬田法政牧師長者綜合服務中心邀請我們的黃重賓律師擔任講者, 為長者們舉行以「平安三寶」為題的講座和進行互動👨🏻‍🏫

💡所謂「平安三寶」, 即是:
1. 遺囑 (俗稱「平安紙」) (Will)📜

2. 持久授權書 (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

3. 預設醫療指示 (Advance healthcare directive “AHD” )🏥

詳情可參考我們早前《長者三寶》及《冇立遺囑, 遺產如何分配》的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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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警方凍結的銀行戶口🏦 -若香港警方和海關聯合財富情報組(IFIU)懷疑某銀行戶口內的資金💰是犯罪得益,便有權依據包括《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455章) 等條例,向銀行發出「不予同意通知書」(Letter of No Con...
10/04/2023

- 被警方凍結的銀行戶口🏦 -

若香港警方和海關聯合財富情報組(IFIU)懷疑某銀行戶口內的資金💰是犯罪得益,便有權依據包括《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455章) 等條例,向銀行發出「不予同意通知書」(Letter of No Consent (LNC),又被稱為 「不同意處理書」) ,要求銀行凍結涉案戶口、及/或從涉案戶口接收了相關資金的戶口🔒。

LNC有效期一般為半年🗓,警方有權按案件調查進度和複雜性延長LNC期限,如證實資金來源並非違法,便會解凍相關戶口。

除了販毒得益和牽涉洗黑錢的罪行,近年LNC 在網上騙案的應用也尤其普遍。

騙案受害人報案後,如果警方認為有相關證據,便可能向銀行發出LNC將涉案戶口凍結,以防止懷疑騙徒將資金進一步轉移⛔️。這變相幫助受害人免去向民事法庭申請資產凍結令 (Mareva Injunction) 面臨的功夫和訟費。

然而,刑事程序可能會因騙徒是外地/空殼公司、騙徒已逃之夭夭、資金已經轉走、調查需時等原因,而不能及時、甚至無法繼續處理。這個時候,受害人便可以透過民事程序,向被警方用LNC凍結了的騙徒銀行戶口 (或從騙徒戶口接收了資金的戶口) 的持有人提出申索📃。

一旦受害人勝訴 (例如因對方沒有回應而取得缺席判決 (Default Judgment)),受害人便可以執行判令🏛,包括向法庭申請針對相關銀行的第三債務人命令 (Garnishee Order),要求從被凍結的銀行戶口取回申索金額及部份律師費。

根據經驗,由於電子騙案計劃的受害人通常未必只有一人,而成功被凍結的剩餘金額往往未必足夠支付所有受害人申索額。面對眾多申索,一般只能是「先到先得」- 即較先取得法庭頒下第三債務人命令的受害人能先從被凍結的戶口取回申索金額。

被凍結的戶口中不乏一些是銀行戶口持有人被騙徒利用借出戶口作匯款之用,才導致被警方凍結;也有一些戶口持有人是在進行真誠交易期間接收了來源可能有問題的匯款,而需要作出抗辯。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宗高等法院原訟庭案件 𝘛𝘢𝘮 𝘚𝘻𝘦 𝘓𝘦𝘶𝘯𝘨 & 𝘖𝘵𝘩𝘦𝘳𝘴 𝘷 𝘊𝘰𝘮𝘮𝘪𝘴𝘴𝘪𝘰𝘯𝘦𝘳 𝘰𝘧 𝘗𝘰𝘭𝘪𝘤𝘦 [2022] 1 HKLRD 480的判詞中,高浩文法官指LNC在一些情況下可能違憲,因為LNC作為警方調查案件其間可用作「非正式地」凍結被調查人士財產的手段🔍,其操作有機會對被凍結戶口持有人的財產權構成不合比例的干擾。這宗案件對LNC的應用有何具體影響,相信仍有待更多案例或將來上訴庭如作出指引,才可以反映。

(參考閱讀:早前《我借個戶口畀朋友入數咋喎》的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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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緩刑 -緩刑 (Suspended Sentence) 是指當被告人被判罪成、並被判處監禁式刑罰後,法庭考在慮到被告人背景、案情等全盤情況後,下令暫緩被判處的監禁。如果被判緩刑人士在若干年期內 (暫緩期為1至3年不等⏳),保持行為良好,...
12/10/2022

- 緩刑 -

緩刑 (Suspended Sentence) 是指當被告人被判罪成、並被判處監禁式刑罰後,法庭考在慮到被告人背景、案情等全盤情況後,下令暫緩被判處的監禁。如果被判緩刑人士在若干年期內 (暫緩期為1至3年不等⏳),保持行為良好,沒有再干犯罪行,便無須服刑。

緩刑只適用於判刑不超過兩年的情況 🗓。而如果被判緩刑人士在緩刑期間犯事並被定罪,除了要接受新案件的判刑,亦需面臨已判緩刑的案件的刑期。

在之前的帖文亦有提過,不論是被判緩刑抑或其他刑罰,均會有刑事定罪紀錄 (詳見早前 《留案底》、《罪犯自新》、《良民證》等帖文)。

☝🏻值得留意的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香港法例第221 章) 的附表3內所列出的「例外罪行」,包括誤殺、強姦、猥褻侵犯 (即非禮)、搶劫、「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企圖射擊、傷人或打人」 (即俗稱的「傷人17」) 、「傷人或對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俗稱的「傷人19」) 及販運危險藥物等,屬於不可以判處緩刑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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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作供 -在民事及刑事程序中,特別是審訊時,證人需要在到證人台作供前宣誓。出於歷史原因,宣誓分為宗教式及非宗教式,宗敎式宣誓須手舉新約聖經 📖 (猶太敎徒則以舊約聖經) 讀出指定字句。其他信仰的人士則歸類為非宗教式確認。而沒有信仰的人...
15/05/2022

- 宣誓作供 -

在民事及刑事程序中,特別是審訊時,證人需要在到證人台作供前宣誓。

出於歷史原因,宣誓分為宗教式及非宗教式,宗敎式宣誓須手舉新約聖經 📖 (猶太敎徒則以舊約聖經) 讀出指定字句。

其他信仰的人士則歸類為非宗教式確認。而沒有信仰的人錯誤選用宗教式宣誓,亦不會影響宣誓的效力。

宣誓的過程有指定要求,內容乃參照1927年1月11日的英國高等法院皇座分庭所議決採用的文本📜「…that the evidence I shall give shall be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宣誓作供不能當吃生菜,若作出虛假陳述,可能干犯偽證罪或藐視法庭的刑事罪行。

(詳見《宣誓及聲明條例》(香港法例第11章)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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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證」-「良民證」,正式名為「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香港警方發出有關申請人在香港的刑事紀錄的證明文件,讓申請人用以申請移民🛫、海外升學🎓或領養兒童。之前在《留案底》和《罪犯自新條例》兩篇帖文中提及過,若曾在香港被定罪,如刑罰落入《罪犯...
24/03/2022

-「良民證」-

「良民證」,正式名為「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香港警方發出有關申請人在香港的刑事紀錄的證明文件,讓申請人用以申請移民🛫、海外升學🎓或領養兒童。

之前在《留案底》和《罪犯自新條例》兩篇帖文中提及過,若曾在香港被定罪,如刑罰落入《罪犯自新條例》(即判監不超過3個月🗓或罰款不超過$10,000),有關人士可在3年後自稱無案底,這就是俗稱的「洗底」。

不過,即使已經「洗底」,有關刑事定罪紀錄其實仍有被記錄在案 – 例如在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時,覆函上依然會顯示出該紀錄,只是會註明「已失時效」。

至於收到覆函的領事館/移民局/入境部門等會如何看待已失時效的刑事紀錄,則視乎該國家/機構的政策和酌情權。

一些國家的移民局在收到香港警方有關覆函、申請人的法庭審訊紀錄/定罪證明 (Certificate of Trial) 等文件後,會希望再參考申請人提供香港律師就有關罪行性質和嚴重性所寫的法律意見書📄。

根據經驗,相關法律意見書是可以幫助到一些曾被刑事定罪的人士的移民申請可以成功獲批 (具體情況須視乎罪行詳情、申請人背景和個別國家/機構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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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朋友整傷人,家長有責任賠償嗎?-在2003年某天,幾個家庭相約遊船河🛥,並在西貢一間海鮮酒家午膳。家長們在同一桌、孩子們在家傭陪伴下坐在另一桌。席間,一名8歲男童轉動餐桌的轉盤,不慎令一壺熱茶澆在同桌一名兩歲女童身上,令對方11% 身...
17/03/2022

- 小朋友整傷人,家長有責任賠償嗎?-

在2003年某天,幾個家庭相約遊船河🛥,並在西貢一間海鮮酒家午膳。家長們在同一桌、孩子們在家傭陪伴下坐在另一桌。席間,一名8歲男童轉動餐桌的轉盤,不慎令一壺熱茶澆在同桌一名兩歲女童身上,令對方11% 身體面積受到二級灼傷。

女童便由母親作為起訴監護人 (next friend) 向男童父母提出索償。男童父親作供指自己意外時並不在男童身邊、男童母親則沒有作供。被告人案情指,男童一向乖巧、父母不會合理預見已經8歲的他會轉動轉盤並令熱茶打翻;亦沒有證據指男童父母知道當時桌上有一壺熱茶。

🏛 儘管法庭對女童的情況表示同情,但裁定男童父母沒有疏忽,因而不需作出賠償,更可獲得訟費。

在分析「疏忽」這議題時,法庭提到,除非孩子本身行為常危及他人 (例如特別頑劣)、或其時正在進行有可預見危險的活動,家長一般沒有責任要無時無刻監督孩子的行為, 因為這是不可能的 – 家長的責任應是對孩子行使合理程度的監督和控制。

所以,撇除道德責任,在法律的角度,小朋友弄傷了人,家長未必有責任賠償。

案例: Chan Wai Nga v Tam Chi Wai & Another [2006] HKEC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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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保釋 - 保釋是被捕人士、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等候上訴人士在案件調查期間或司法程序未完成時,以某些條件獲取暫時擔保外出、不用接受羈押的程序。一般可分為警察保釋 (Police bail) 及法庭保釋 (Court bail)。👮🏻‍♂️...
12/01/2022

- 有關保釋 -

保釋是被捕人士、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等候上訴人士在案件調查期間或司法程序未完成時,以某些條件獲取暫時擔保外出、不用接受羈押的程序。
一般可分為警察保釋 (Police bail) 及法庭保釋 (Court bail)。

👮🏻‍♂️警察保釋
在被警方 (或其他執法機關) 拘捕後,如果案情不是十分嚴重,一般都會讓被捕人士保釋外出。
而如果拘留時間超過48小時,警方必須將被拘留人士帶到裁判法院,向法庭申請延長拘留時間。

常見的情況是,在案件調查期間,被捕人士會被要求至少每月到警署報到一次📆,直至案件調查完成/正式落案起訴。

🏛法庭保釋
在提堂後、候審或等待求情及判刑或等候上訴期間,被告人可以向法庭申請保釋。
法庭會考慮的因素包括: 被告人一旦罪成將面臨的刑罰、潛逃的風險、被告會不會騷擾證人或阻礙調查、或在保釋期間再犯罪等。

被告人有申請保釋覆核 (Bail Review) 的權利。

另外,在被裁判法院拒絕保釋申請後,會再到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申請 (被稱為 High Court bail) 亦時有發生。

⚖常見的保釋條件包括:
繳交保釋金、交出護照或旅行證件、定期到警署報到、居於指定的地址 (被告所報稱的地址)🏡、不得到案發地點、不得與證人接觸等。

小編曾試過有客人因塞車而遲了出席法庭聆訊,當時法官嚴正告訴他,如果再犯就會撤銷其擔保並讓他到收押所 - 這樣便可以由懲教署人員確保他不會再在法庭聆訊遲到。
的確,如果違反保釋條件,有可能面臨被撤銷擔保並被沒收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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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冇立遺囑,遺產如何分配? -對於沒有立下有效遺囑的人士,其身後遺產💰🏠的處理可參見《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香港法例第73章) 第4條。📜視乎死者的遺產金額和受益人身份,會有不同的分配方法,例如:☝🏻如果死者在世親屬只剩配偶一人:剩餘遺產 ...
23/12/2021

- 冇立遺囑,遺產如何分配? -

對於沒有立下有效遺囑的人士,其身後遺產💰🏠的處理可參見《無遺囑者遺產條例》(香港法例第73章) 第4條。

📜視乎死者的遺產金額和受益人身份,會有不同的分配方法,例如:

☝🏻如果死者在世親屬只剩配偶一人:
剩餘遺產 (即扣除喪葬費、遺產管理費、債項及其他法律責任後的餘額) 將可由配偶全部繼承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子女,不論死者有沒有健在的父母或兄弟姊妹:
配偶可取得死者的全部非土地實產、以及可先從剩餘遺產取得港幣$500,000淨款額;
如仍有剩餘金額,配偶將可得到其中一半、另一半則會由死者子女平分

☝🏻如果死者沒有子女,只遺下配偶及父母 (不論是否有兄弟姊妹在世):
配偶可取得死者的全部非土地實產、以及可先從剩餘遺產取得港幣$1,000,000淨款額;
如仍有剩餘金額,配偶將可得到其中一半、另一半則會由死者父母平分

☝🏻如果死者沒有子女,只遺下配偶及兄弟姊妹 (或其後嗣):
配偶可取得死者的全部非土地實產、以及可先從剩餘遺產取得港幣$1,000,000淨款額;
如仍有剩餘金額,配偶將可得到其中一半、另一半則會留給死者兄弟姊妹 (或其後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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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of the High Court of Hong Kong, CFI -🏛 高等法院,舊稱最高法院,依據香港法例第4章《高等法院條例》設立,由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組成,具...
21/12/2021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of the High Court of Hong Kong, CFI -

🏛 高等法院,舊稱最高法院,依據香港法例第4章《高等法院條例》設立,由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組成,具有無限民事及刑事管轄權(第3條),也同時具有原審及上訴的管轄權。

高等法院原本參照英格蘭高等司法院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的大法官法庭 (Chancery Division)、家事法庭 (Family Division) 及皇座法庭 (Queen’s Bench Divisions) 所具有的權限,它的民事管轄權包括司法覆核、委任接管人、人身保護令、海事管轄權🚢、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破產、清盤、依據公司條例作出的申請及審裁處的上訴等📜。

而刑事司法管轄權則兼具英格蘭高等司法院及皇室法庭 (The Crown Court) 就刑事事宜所具有的權限,包括審訊及來自裁判法院的上訴。

⚖ 高等法院的刑事審訊有陪審團,而民事案在個別類型的案件 (誹謗、惡意檢控、非法禁錮或誘姦)也可按申請而以陪審團方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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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失聯,(外)祖父母可以成為孫兒的監護人嗎? -這是一宗2016年的案例📃。案件源於一名女童的外祖母👵🏻提出申請成為女童的監護人。女童父母並沒有結婚,而父親亦不曾以《未成年人監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3章, 「GMO」)申請成為女童的監...
16/12/2021

- 父母失聯,(外)祖父母可以成為孫兒的監護人嗎? -

這是一宗2016年的案例📃。

案件源於一名女童的外祖母👵🏻提出申請成為女童的監護人。女童父母並沒有結婚,而父親亦不曾以《未成年人監護條例》(香港法例第13章, 「GMO」)申請成為女童的監護人 (因為女童是非婚生子女, 詳見早前《撫養權: 非婚生子女》的帖文)。

女童父母先後失去蹤影,女童便一直由外祖母照顧。但由於外祖母並不是女童的監護人,在為女童處理學業安排及申請旅遊證件時便遇到困難,故向法庭申請成為外孫女的監護人。

外祖母的申請首先在家事法庭失敗。家事法庭裁定法庭無權委任外祖母為作為女童監護人。外祖母的上訴同樣被上訴庭駁回。

🏛上訴庭對案件表示遺憾,但維持了家事法庭的裁決,裁定在兒童的親生父母均在生但失蹤、又不打算履行父母責任的情況下,家事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憑藉GMO第8D(2)條委任外祖母為成為女童監護人。法庭最後建議案中外祖母依賴GMO 的另一條文,向社會福利署署長尋求協助,由社會福利署向法庭申請外孫女的管養及探視權。

案例: CLP v CSN [2016] 5 HKLRD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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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行為 -面對刑事檢控的被告,除了認罪求情和不認罪抗辯兩種方案,我們不時也會建議考慮第三個可能性:向律政司提出以不提證供起訴守行為 (Offer no evidence bind over, 簡稱 O.N.E. bind over/自簽...
05/12/2021

- 守行為 -

面對刑事檢控的被告,除了認罪求情和不認罪抗辯兩種方案,我們不時也會建議考慮第三個可能性:
向律政司提出以不提證供起訴守行為 (Offer no evidence bind over, 簡稱 O.N.E. bind over/自簽守行為) 的方式處理案件。

📝如果被告是初犯、而又背景良好,控方便會按律政司的《檢控守則》第10.7項,考慮案件應否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考慮因素包括:

- 提出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 犯罪者承受的後果,會否與罪行的嚴重程度亳不相稱;
- 若被定罪可能帶來甚麼刑罰;
- 犯罪者的年齡、犯罪紀錄、品格、精神狀態(犯案時及現時);
- 受害者的意見;
- 犯罪者對有關罪行的態度。

若律政司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撤消檢控,控辯雙方便可到法庭 – 如獲法庭批准,法庭便會要求被告以某定額擔保金💰,承諾在擔保期內不會干犯某類型罪行。

根據經驗,一些案情相對輕微的案件,如盜竊、普通襲擊、刑事毀壞、虛假陳述等,視乎案情,屬於比較常見會獲控方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的罪行。

這樣一來,被告並不會有任何刑事紀錄 - 即不會留有案底,也可以申請《無犯罪紀錄証明書》(但紀錄會在警方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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